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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18日 · 慶安 (1959年1月17日 —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曾任 中國國民黨 籍及 親民黨 籍 立法委員 。 李慶安為中華民國第一位遭查出擁有且隱瞞美國國籍的 立法委員 ,並遭到註銷當選資格,法院一審 詐欺罪 名成立(根據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民意代表不允許擁有雙重國籍;實務上,臺灣政治人物具雙國籍者一旦當選,一般會緊急申請註銷外國籍) [1] ;二審出現大逆轉,高等法院改判無罪定讞 [2] 。 早年及個人生活 [ 編輯] 李慶安出生於 臺北市 ,為前 行政院院長 李煥 之女,其兄為政治人物 李慶華 。 畢業於 北一女中 後,她就讀 國立政治大學 新聞學系,於1981年取得學士學位。 她接著在 馬里蘭大學 主修大眾傳播學,並取得碩士學位。 李慶安留學美國時認識 余紹逖 。

  2. 2017年7月6日 · 據《蘋果日報》報導,李慶安在退出國民黨、辭掉立委後便淡出政壇,在2011年重回老本行,協助泛太平洋集團董事長潘思源開辦電視台的業務,李 ...

  3. 2011年8月23日 · 李慶安詐領薪資案逆轉 高院改判無罪. 前立委李慶安被控雙重國籍案,遭台北地檢署以詐欺罪起訴,並在一審判刑2年,李慶安不服提起上訴,昨日 ...

  4. 2011年11月3日 · 李慶安97年3月被民進黨立委告發具美國籍,擔任一屆台北市議員及三屆立委期間隱瞞雙重國籍,詐領民代的歲費與公費(薪資)等費用共1億277萬餘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政治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最高法院今天審結李慶安雙重國籍詐欺案,合議庭維持二審無罪判決,李慶安獲判無罪確定,最高法院指出,本案從程序上駁回,理由是檢方起訴的詐欺罪及偽造文書罪,依刑事訴訟法規定,都是二審確定案件,不得上訴三審。 一審時,台北地院判決李慶安兩年有期徒刑,高院審理後大逆轉,改判無罪,高院認為,李慶安取得公職身分雖違法,但擔任市議員和立委期間未經過撤銷或解除職務,取得逾億元並非詐欺取得,並且認定審理時檢方主張李慶安涉貪污罪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不構成。

  5. 2023年11月30日 · 這些人都曾被質疑是美國人 李慶安還被控詐欺. 李慶安(中)因雙重國籍案請辭立委,左為台北市副市長林奕華,右為前立委蔣乃辛。. 翻攝蔣乃辛 ...

  6. 臺灣高等法院有關李慶安被訴詐欺一案之新聞稿. 憲法規定: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律之前,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一律平等。. 刑事訴訟法第2條並規定,法官審理刑事案件,就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應一律注意。. 本院受理 ...

  7. 2011年8月2日 · 捲入雙重國籍爭議的立委李慶安、被台北地檢署限制出境。李慶安昨天上午出面、表示自己不會逃亡、還在等待美國國務院的最終報告、不應該現在 ...

  8. 2011年8月2日 · 前國民黨立委--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一審宣判,李慶安被法官依詐欺罪判處2年徒刑,並沒有給予緩刑;而李慶安透過律師 ...

  9. 李慶安 (. ), 中華民國 台北市 政治人物於 臺北市 ,前任 中華民國 行政院長 李煥 之女,曾任 中國國民黨籍 及 親民黨 籍 立法委員 。. 李慶安為中華民國第一位遭查出擁有且隱瞞 美國 國籍的 立法委員 ,並遭到註銷當選資格,法院一審 詐欺罪 名成立 ...

  10. 若等定讞才追 恐逾追償時效. 合議庭認定,李慶安共詐欺薪資一億兩百七十七萬餘元,法官雖認定屬不法所得,因非以貪污罪論處,無法追繳,僅能由「被害人」立法院及台北市議會提民事訴訟向李慶安追討,但因民事追償,有一定的請求時效,李慶安從八十三年起犯案,立院及議會若未立即提告,恐無法追回款項。 刑法規定,對不法所得,法院「得」沒收,但沒收後,即歸入國庫,並非如同貪污罪,可依法「追繳發還被害人」。 合議庭認為,若沒收李慶安的一億餘元不法所得,立院及議會將求償無門,且沒收的前提是不法所得仍存在,法官認為,李慶安領的薪資早就花光了,無法沒收。 依合議庭見解,市議會及立法院必須提出民事訴訟,主張李的薪水是「不當得利」或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法律關係追償,這也是唯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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