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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1月17日 · 在法律上,借據怎麼寫才有效?. 把握下列這幾點,這樣的借據內容才具法律效力!. 正確的借款人與被借款人姓名、簽章、身分證字號、地址: 不論是借錢或被借錢的人,在借據上都必須留下真實姓名及本人簽章,不要寫綽號、閨名、乳名等非正式資訊,畢竟 ...

  2. 2023年5月11日 · 由於借據在台灣社會上廣泛流通,因此容易造成一般民眾的誤解,認為借錢都一定要準備好白紙黑字的契約才有效力。 事實上依民法消費借貸的規定,它並沒有硬性規定「 以書面為之 」,意思是說即使只有 口頭約定 ,仍不妨礙消費借貸契約的成立。 「律師,那為什麼還可以搜尋得到這麼多制式借據呢? 大家都口頭約定就好啦? 與小時候借錢買飲料的狀況不同。 社會上的借錢關係不外乎有個共同特性:「 金額通常都很大 」因此為了避免借款人 借錢不還 。 當雙方走上法律程序的時候。 白紙黑字的借貸契約就會是債權人可以提出的借款證據 。 在訴訟程序中講求「證據」,而原告負有「舉證責任」,必須提出證據證明對方 欠錢不還 。

    • 借款契約書效力1
    • 借款契約書效力2
    • 借款契約書效力3
    • 借款契約書效力4
    • 借款契約書效力5
  3. 2024年4月25日 · 若要成立金錢消費借貸契約,就必須符合 2 個要件:「金錢交付雙方合意」。 金錢交付,意思是被借款人真的有把錢給借款人;雙方借款合意,意思是雙方都同意這個借貸關係。如果這 2 條都滿足,不管有沒有借據,都能成立借貸契約關係。

  4. 其他人也問了

  5. 2018年10月24日 · (一)遲延利息與違約金. 如果借方沒有依照約定的條件或期限返還借款或是利息,應如何加計遲延的利息、賠償或違約金。 例如按約定利率加計一倍的違約金。 (二)保證人或擔保品. 在契約中納入保證人或擔保品的條款,在借方違約時由貸方向保證人求償,或直接從擔保品抵償。 保證人應一併於借款契約中簽名,或另立保證契約擔保借款責任;如為擔保品,則應附帶擔保品資料、權狀影本或抵押登記資料,以證明擔保品與債務範圍。 此外,保證或擔保條款也應該把借款清償後擔保品如何返還寫清楚,以便債務清償後解除保證人或擔保品的擔保責任。 (三)加速條款. 如果借方有一期借款或利息沒有依照約定返還,貸方可以收回部分或全部的借款、縮短借款時間或視為全部利息到期等,向借方請求給付與返還。 (四)管轄法院與費用分擔.

  6. 2022年11月28日 · 律師:手寫的借據有法律效力!. 雷皓明律師. 2024-04-17 更新 2022-11-28 發佈. 喆律法律事務所是由 前新北、台中地院法官、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和超過50名專業律師 所組成的團隊,於全台設有6間分所,是您處理法律爭議的首選。. 借據是求償的憑證!. 律師 ...

  7. 2024年1月17日 · 1. 借據是什麼? 有什麼效力? (1) 什麼是借據? 借據在法律上的正式名稱叫做「消費借貸契約」,是一種確認借貸雙方之間債務關係的法律文書,能作為雙方間債務關係的書面證明。 民法第474條第1項: 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 所謂消費借貸,即是指當事人的一方將自己財產的所有權暫時轉移給對方,而雙方約定未來需用約定好的方式返還。 (2) 借據有什麼效力? 消費借貸契約在我國民法中被定義為要物契約,也就是說,只有在物(如金錢)真正移轉給另一方時,契約才真正生效。 在此種契約形態下,實際的交付行為與契約的成立是不可分割的。 若已完成書面借據的簽署,並且卻有交付財產的事實,借據將成為證明借貸行為的有力證據。

  8. 借貸契約 / 借據注意事項. 一、借貸契約之必要. Q:為什麼要寫借貸契約/借據? A:借貸關係建議留存書面證據 ,不僅保障雙方權益,也可避免進入訴訟後,難以證明有借貸事實而求償無門。 二、填寫重點. 1、借貸金額: 應標示幣別(如新臺幣、美金等)及交付方式(以現金、支票或匯款交付借款)。 2、借款日期: 借據可以補簽,但要記載實際交付借款之日期。 3、利息: 應記載計息方式(如年利率),並請注意約定利息超過法定利率(年利率16%),超過部分無效。 4、還款期限: 可分為「一次還清」及「分期還款」,若為分期則須記載多久一期? 分為幾期? 5、當事人身分資料: 請填寫對方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可請對方提出身分證確認填寫資料正確,避免日後訴訟時無從確認被告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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