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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性騷擾定義是什麼?怎麼樣才算是被性騷擾? - 好律師法律諮詢網|免費法律諮詢
      • 性騷擾定義其涵蓋範圍較廣,不像是性侵害定義那麼直接 ,所謂性騷擾不一定單指身體上的觸碰撫摸,只要 任何不受歡迎的、帶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的言行舉止,讓他人感到不舒服、不自在、覺得被冒犯或侮辱,就是所謂的性騷擾 ,例如與他人開黃色笑話,只要她人覺得不舒服,就可能構成性騷擾。 依性騷擾防治條例第2條規定: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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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台灣#MeToo運動揭開了存在社會積習已久的性騷擾言行除了當事人透過自己的經驗公開說出自己的故事挺身面對行為者並提醒社會重視之外面對不同型態的性騷擾或強迫我們如何做到不要就這樣算了」,並提高意識事先預防打造性別平等的環境? 《報導者透過專家採訪與資料整理理出性騷擾重要的關鍵十問希望這十問能提供在各場域的每個人理解性騷的光譜以及目前性平三法的基礎內容和申訴管道在保障未臻成熟的此刻每個人可以為打造性別平等的社會一起努力做到什麼。 編按. 7月2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7月31日三讀《性別平等工作法》(原名《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修正案,《報導者》依據新法更新文章,以便讀者了解性騷擾申訴與救濟最新規定。

  3. 性騷擾不局限於肢體上的接觸若是在言語中帶有貶抑任一性別的意味包括 帶有性意涵、性別偏見或歧視行為及態度,甚或帶有侮辱、敵視或詆毀其他性別的言論 ,都有可能符合到 言語性騷擾定義 。 例如:過度強調女性的性徵、性吸引力,讓女性覺得不舒服。 那要怎麼知道我的行為有沒有構成性騷擾? 性騷擾的判別標準以當事人的主觀感受為主,因此我們在和他人互動時,需要先了解到每個人可以接受的身體碰觸程度是不一樣的。 有人只能接受握手,有人可以摟肩擁抱,性騷擾定義因人而異 ,而以下為常見性騷擾類型: 肢體上騷擾. 例如:故意觸碰對方的肢體(觸摸胸部、刻意摟肩)、掀裙子等。 言語的騷擾. 例如:嘲諷、羞辱或貶抑他人的生理性別,性別特質或性取向之價值或尊嚴(如:娘娘腔、男人婆)、猥褻的話語、開黃腔等。 視覺的騷擾.

  4. 2024年3月11日 · 性騷擾定義為 任何不被歡迎的性或性別相關的行為這些行為可能使人感到不舒服受到冒犯或侮辱甚至可能干擾到個人的正常生活及損害其人格尊嚴。 這不僅包括物理上的接觸,也涵蓋了言語上的騷擾,如不恰當的黃色笑話或評論。 然而,並非所有使人不愉快的行為都能被法律認定為性騷擾。 法院在評估一個行為是否構成性騷擾時,會考量所有相關的事實和證據。 例如,若某人僅因不喜歡另一人的外貌就認為對方的一瞥是性騷擾,這在法律上通常是站不住腳的。 (二)性騷擾跟強制猥褻的差別在哪裡? 性騷擾的處罰不僅限於性騷擾防治法的範疇。

  5. 一般所認為的性騷擾行為分為1. 言語2.非言語3.身體 等。 言語性騷擾:包括對他人發表具有性別歧視、冒犯或侮辱性的言論,例如性暗示、猥褻粗俗言語、色情笑話、和話中不當隱喻等。 非言語性騷擾又分為行動和視覺的性騷擾行動上包括身體動作刻意觸碰胡亂吹口哨視覺注視糾纏不清等行為讓人感到不舒服或受到侵犯視覺上則包括展示或播送不堪入目的影片色情海報衣著暴露暴露性器官等。 「性騷擾」行為. COPYRIGHT: Getty Images. PHOTO CREDIT: Rick Gomez. 性騷擾的對象可以是任何性別的人,不限於工作場所,也包括學校、社交場合和網絡等。 且性騷擾行為可能伴隨著威脅、報復或利用權力關係來進行,包含以下行為:

  6. 2023年6月16日 · 根據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的定義 ,一切不受歡迎與性或性別有關會讓人感到不舒服覺得被冒犯被侮辱的言行舉止甚至影響到當事人的就業或就學即可構成性騷擾不少人在對談時喜歡碰觸對方或開些黃色笑話如果對方感到不舒服這就有可能構成性騷擾! 所以,性騷擾的認定,可說是從當事人的主觀感受出發。 需注意的是,就算是同一種行為,發生在不同人身上,也可能會有不同的結果。 性騷擾的行為有哪些? 無論性別,任何人都有可能受到性騷擾。 嚴重的性騷擾行為,甚至可能演變成性侵害或強制猥褻。 性騷擾擁有多種樣態,根據 性騷擾防治懶人包 ,常見的性騷擾行為包括: 無故暴露隱私處. 展示或傳閱色情影片、圖片或騷擾文字. 羞辱、貶抑、敵意或騷擾的言詞或態度. 毛手毛腳、掀裙子或偷窺裙底.

  7. 首頁. 最新消息. 公告專區. 看全文 >>> http://bit.ly/3Nh7ttq. 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監事莊喬汝常務董事王儷靜受訪談性騷擾申訴程序如何進行如何不成為性騷擾加害人與幫兇感謝 報導者 The Reporter 採訪報導. 『王儷靜也從課堂互動發現許多男同學確實是在女同學的分享中才驚覺性騷擾有多麼普遍這次 #MeToo 風波中,很多行為人辯駁「不知道這樣算性騷擾」或「對方並沒有拒絕」。 王儷靜指出,有些場合被害人難以拒絕,但身體會躲避,行為人應該要有敏感度、讀懂訊號;其次,如果環境裡的人們經常以「性騷擾沒什麼」,或叫被害人「不要大驚小怪」,這些都難以打造友善的性別平等環境。 避免自己對他人造成性騷擾,有幾個重要準則可參考:

  8. 2018年12月13日 · 性騷擾可以依行為的方式分為利益交換型的性騷擾與冒犯型的性騷擾 [1] : (利益交換型的性騷擾. 順從或拒絕性騷擾行為可能影響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 例如,雇主A告訴員工B,只要願意和A去旅館過夜,就將B升為部門主管。 或是雇主C暗示員工D,不替C性招待客戶就降為最低職等或免職。 (二)冒犯型的性騷擾. 不管是用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任何方式,造成他人與性相關的恐懼、被冒犯感受,或是影響他人工作或正常生活,都構成性騷擾。 例如,A在工作場合傳送裸照、色情連結給其他同事;或是B在路上擅自觸碰C的隱私部位;或是D隨意探詢他人的性生活,這些情形都可能構成性騷擾。 二、不論是肢體接觸,或是言語騷擾,只要與性相關而違背他人意願,都有可能構成性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