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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是繼7月1日提供不動產實價登錄open data資料無限期下載後,又一項地政「心」服務。. 內政部表示,透過便利超商的普及服務與軟硬體開發建置,配合自然人憑證網路安全認證,推動更貼近民眾生活的e政府服務,民眾只要在平常上班日的上午8點至下午5點間,走 ...

  2. 2018年4月27日 · 台端所有之土地若屬耕地,需符合「分割後」每人所有土地必須超過2,500平方公尺,才可以分割。. 另依據同法第16條第一項第3款,於農發條例修正施行 (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 後所繼承之共有耕地,得分割為單獨所有,不受分割後每人每筆2,500平方公尺的限制 ...

  3. 新修訂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定於113年1月1日生效,修正生效日前由登記機關受理之登記案件,得依修正前 規定辦理. 新增訂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第13點第11款規定:「優先購買權人已放棄或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者,出賣人應依土地登記規則 ...

  4. 常見問答. 測量課. 列印內容. Bopomofo. 為何重測前後面積不一致? 如面積減少,是否有補償措施? 類別:地籍圖重測問題. 答: 一、地籍圖重測係依據土地所有權人指界一致之結果施測,由於測量技術及儀器較日據時期精密優良,且數十年來土地因人為或天然地形變遷,界址與原地籍圖不符,加以複丈時誤差之配賦及面積登記有效位數之變更(重測前為公頃以下四位、重測後為公頃以下六位),致使重測前後土地面積難免發生增減。 二、按土地之四至界址以所有權人最明悉,地籍圖重測係依據所有權人指界一致之結果施測,其面積實為界址範圍決定之結果,就所有權人而言,實地管業之範圍並無變動。

  5. 二、土地分割-申請須知. 土地分割. 應備證件. 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土地所有權狀(正本)。. 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實施建築管理後,建造之建築物申請基地分割,應檢附法定空地分割證明。. 實施建築 ...

  6. 十二、建物增建-申請須知. 建物增建. 應備證件. 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建物所有權狀。. 增建使用執照(含竣工平面圖、執照影印本)。. 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申辦處理天數.

  7. 有效期限為多久?. 答:. 申請土地登記時檢附義務人或當事人之印鑑證明,其目的在於證明登記之申請係出於義務人或當事人本人「真意」。. 另印鑑證明之有效期限以登記原因發生日期前1年後核發者為限。. 上版日期:108-12-20.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申辦抵押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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