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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3年12月17日 · Dec 17 Tue 2013 06:38. 【勞動之友專欄】我的討薪之路. 撰文:台中 W( 勞動視野工作室「勞動之友」會員 ) 原本以為找工作是很單純的一件事只要勞資雙方互相信任和尊重今年六月中換了職場面試時和新公司老闆算是相談甚歡因為前一個職務工作內容很類似而我也想儘快有個工作所以老闆提到公司有簽約制度時我並不以為意認為會說員工是公司重要資產的人應該會善待員工當時還認為找到好老闆了。 隔天就報到上班了,因為對職務內容熟悉,所以很快就上手;到職二三天後,有個疑問:為何老闆沒有要求我提供證件以加入勞健保呢? 原來,要簽約後才能被加入勞健保,而老闆的意思是,為免加入退出的麻煩,所以試用期間看看彼此是否適合? 我心想:「這樣不對啊!

  2. 2015年8月5日 · 勞工阿文詢問今年我在0000人力銀行找工作看到某一科技公司在徵全職工讀生職缺上沒有寫任何派遣的訊息於是前往科技公司面試後來錄取了。 公司通知我上班時表示:「公司有三個月試用期且需要簽派遣契約。 」,當下我覺得奇怪,但苦於久無找到工作就答應了,上班後發現公司大致上有遵守勞基法(如一天上8小時、周休二日等)及優於勞基法(如發放三節獎金、未滿一年有特休等),但特別的是,此公司派遣員工與正職員工享有同等福利,不過新進人員皆需簽派遣勞動契約,我到現在已簽三份內容相同的契約但工作地點均相同(也就是與同一派遣公司簽約至同一要派公司工作,三份契約分別是今年「1月至2月」、「3月至6月」及「7月至12月」。 我想詢問:

  3. 2014年12月11日 · 第一,資方可能直接否認與您的勞雇關係,或辯稱沒有置備勞工名卡;第二,資方主張沒有保存出勤記錄或工資清冊,或提供外觀上看不出,但其實是假造的出勤紀錄或工資清冊。 可以準備哪些證據? 申訴人平時最好能留存薪資條或薪資匯款紀錄、工作上的通訊紀錄(載有雇主指派工作工作地點、時間等內容之line、其他通訊軟體或電子郵件),於申訴時一併附上。 另外,依據申訴事項不同,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相關證據有:有顯示時間,足以證明在該段時間有從事雇主分派工作的照片、工作場所的照片、與雇主協商工作事宜或解僱事由的錄音檔及其書面譯文、用來主張權益之與資方往來的存證信函,及其他能夠佐證申訴事項為確實的相關證據。 當然,如果什麼相關證據都沒有保存,還是可以申訴。

  4. 2015年1月14日 · close. 烈火(作者曾參與勞動檢查實務工作,為勞動視野工作室會員)&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義務諮詢團隊. 【前言】 我國訂有多項勞動法令來保障勞工的職場權益與工作安全,但是實際上不少雇主不理解或是不願意遵守這些規範,造成勞工身心受損,此時勞工如果沒有工會作為後盾,除了走進法院對雇主提告之外,其實還可以向國家機關提出檢舉—也就是申請勞動檢查,要求國家介入來糾正雇主繼續侵害勞工權益的行為。 但不少勞工不清楚要如何檢舉、或是擔心檢舉後會被秋後算帳,針對這些問題,勞動視野工作室自16期開始將推出系列問答,解決您的疑惑,讓您更明白如何捍衛自身權益。 Q18:勞檢單位會在勞檢前先通知雇主嗎? 若會,這樣雇主就有時間準備應對的資料(甚至假造資料),這樣對勞工好不容易下定決心申訴豈不功虧一匱?

  5. 2015年11月19日 · Nov 19 Thu 2015 19:11. 【勞動權益解析】我是派遣工,請問我可以指定派遣工作的項目或是拒絕要派公司指定的職務或調職嗎?如何保障權益? 邱羽凡律師&周美瑩律師 (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諮詢義務團隊」) *本件諮詢感謝勞動視野工作室顧問張鑫隆教授給予補充意見. 派遣勞工恬恬詢問:我是派遣勞工,派遣公司給我的契約只寫遵從要派公司工作指揮,但我派遣出去之後,我不認同要派公司的管理措施,因為要派公司中除了直屬主管外,其他部門主管也會指定一些雜務給我 (追加其他工讀生之工作內容),最近又將我從行銷調到總務,變成搬貨的職務 (我是女生比較沒力氣搬,雖然有推車,但仍需將箱子搬到推車上)。

  6. 2014年11月12日 · 雖然不同地區的勞動檢查實施情形可能有所差異,但是可能性極低。 實務上除了重大職災案件勞工行政機關面對主動來申訴案件不論是檢查的強度或是處理的時效都比一般檢查或專案檢查要來得強而有效。 但,全台所有勞動檢查員僅不到300位,面對眾多事業單位,以台中市為例,平均1名檢查員要負責面對將近2萬家事業單位及14.6萬名勞工,據統計,需花27年,且全無休假,才能將所有事業單位檢查一次。 且,以勞動條件檢查為例,完成一個申訴案的檢查,面對比較配合的資方,也得因相關資料的蒐集及整理,不太可能一次檢查完畢。

  7. 2014年10月14日 · Q1:勞動檢查要向什麼單位申請? 是要勞工局或是勞檢處? 有差別嗎? Q2:申請勞動檢查有什麼固定手續嗎? 可以用電話或寄送電子郵件的方式申請嗎? Q3:我什麼證據都沒有留下來,還是可以檢舉雇主嗎(例如雇主經常要求加班,但公司沒有打卡也沒有上下班記錄,離職後想檢舉並要求加班費)? Q4:若檢舉雇主,勞工局或勞檢單位會保密檢舉人資料嗎? Q5:為何經常聽到檢舉人的資訊流到雇主手上而被秋後算帳? 我要如何自保? Q1:勞動檢查要向什麼單位申請? 是要勞工局或是勞動檢查處? 有差別嗎? 答: 第一、原則上任何機關申訴皆可。 但是要注意: 受理陳情機關如發現陳情事項非其管轄事項,也會函轉各該權責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