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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為了喪葬慰問金請領作業能順利推展,農委會已函請勞動部給予協助,藉由所轄勞保局審查農保喪葬津貼申請案件時,針對不符農保被保險人資格以致於未能給付的案件,將由勞保局協助檢附一切相關資料,函送農委會續老年農民喪葬慰問金核發作業,以達

    • 為什麼農民無法取得租賃契約
    • 人地脫鉤,農委會先行解套蜂農及臺大實驗林問題
    • 立委、青農建議收據、銷售金額納入認定標準
    • 政府鼓勵青農返鄉應有配套措施
    • 農保資格解套是維護農民權益第一步

    今日民進黨立委蔡培慧、何欣純、莊瑞雄與青農吳佳玲在黨團記者室召開「實際務農有保障 農保資格要突破」記者會,要求農委會要落實「實際從農者」申請農保的投保機制,並在會中提中兩點要求:(1)農委會應於兩個月內提出解決方案,半年讓實際務農者申請農保;(2)有實際務農者,可選擇投保農保或是勞保。 過去政府曾推動「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政策,當時影響許多地主及耕作者。幾十年過去,這些政策在地主心中仍存有陰影,地主租賃農地給耕作者後會擔心土地收不回來,另外一個原因就是擔心將田地出租之後,地主會喪失保農保的權利。 這些理由導致地主在租賃給耕作者種植時,常以口頭契約作為租賃約定。但根據現行農保納保規定,必須要有自有用地0.1公頃以上,或是租賃農業用地0.2公頃以上才能申請農保,但是當地主不願意與承租人到...

    農委會輔導處長朱建偉表示,農委會今年針對農保相關政策轉向認人不認地,期望「人」與「地」能夠脫鉤。農委會目前已完成蜂農資格認定,由於蜂農是使用蜂箱養殖,並不符合農保相關條例。 今年農委會已透過登記制與管理制解套蜂農無土地所有權問題,目前蜂農只需到鄉鎮市區公所登記,公所會前往訪視是否有無實際養蜂事實,確認有養蜂事實後,公所會核發證明讓蜂農取得農保。 朱建偉也指出,過去臺大實驗林有部分土地是租賃給農民使用,但是這些農民無法取得農保資格。經農委會與臺大協調後,臺大允諾會列冊清查並將相關資料提供給農委會,讓有實際耕作事實的農民納入農保。 朱建偉表示,未來農委會將會朝向同步採用登記制及管理制,處理口頭租賃契約與河川地耕種的問題,期望透過這兩種制度雙管齊下,讓農民遭受天然災害時也能夠獲得保障。

    莊瑞雄則在記者會中拋出幾個問題:政府能否在短時間內提出相關配套?面對農民沒有自用地或是無法取得承租契約時,政府能否透過農業收入證明?農會可否從中協助農保資格的認定? 宜蘭種植水稻的青農吳佳玲表示,自己在員山與先生從事農業已經4年,有實際務農事實但無法取得農民資格,據她所知在宜蘭當地有近200位青農都面臨類似狀況,無法加入農會或是投保農保。目前她懷孕即將臨盆,卻因沒有農保資格而無法領取生育補助2萬塊,這筆金額吳佳玲需要販售80包米才能賺取,吳佳玲呼籲政府可透過農民收據、託運單等資料輔助認定實際務農事實。 吳佳玲希望農委會可以保障實際務農者,不要讓這些人空有熱情務農,但卻因為沒有相關保障而負債累累,最後帶著一顆傷心的心離開農村,呼籲政府鼓勵青年務農前要做好相關的保障,讓青農願意留在農村。 朱建偉...

    近年來,許多青壯年投入農業,但青年返鄉過程中許多環節仍有瑕疵,蔡培慧表示,政府推動青農返鄉,但相關配套措施卻不到位,過去呼籲農委會應該要協助實際從農者取得農保資格,就是許多青農反應無法順利取得農保資格,不僅缺乏務農的保障,另外在申請農機具、農業設施或天然災害等補助、甚至農民低利貸款更是非常困難。 莊瑞雄指出,去年日本安倍首相敲定農業競爭力計畫,當中保障青年務農,政府必須建立相關資源與系統,尤其青農獨立前三年,政府是給予足夠的支持與保障,這值得我國政府省思。 臺灣務農平均年齡是62歲,農村如何吸引回農、務農,只有政策的引導並不足夠,當年輕人要使用機械協助耕作、或是貸款都需要農保資格。何欣純引述今年Young農通訊在5月份的調查報告,有6成以上的高職農校生有意願在畢業後務農。她呼籲政府更要健全農...

    何欣純呼籲,農委會在提出讓實際從農者申請農保的機制時,仍需盤點代耕業者,協助他們加入職業工會獲得保障,這些返鄉的代耕業者也算青農一部份,完整保障制度都需要建立。 實際上,部分青農與農業勞工是選擇透過農事類職業工會加入勞保,經勞保局統計:截至本年度10月底,全臺共有76個農業相關職業工會,累計有46,846人次納保。透過勞保獲得職業保障與相關福利,是為實際從農者的另一種選擇,且目前的職災保險系統,也建立在勞保機制內。 「政府農業部門制定支持青壯年歸農的政策方向,就應先面對農民無法加入農保的現況,要保障實際從農者勞動條件,無論選擇投保農保或勞保,讓實際從農者可以依照自身所需條件進行選擇,才是首要目標。」蔡培慧表示,讓實際從農者能夠投保農保僅是確保務農權益的第一步,後續針對農保、農業職災等應該要更...

  2. 2008年總統大選中提出的「農村再生計畫」政策,延續過往著重農村環境改善和發展特色產業的政策軸線。. 《農村再生條例》在2010年8月完成立法審查並公布施行,同時搭配分十年編列的新臺幣1,500億元「農村再生基金」作為推動農村再生工作之用。. 「農村再生 ...

  3. 要解決產銷,先落實種植登記. 「要解決產銷問題,應該要落實種植登記。 」全國葉菜類共同運銷量名列前茅的新港鄉農會總幹事陳永華率先發難,認爲不應該等到爆量才希望透過共同運銷來解決。 雲林縣二崙鄉農會秘書吳曜宇也舉例,像高麗菜這次爆量,很多是沒登記,落實不完全。 十八甲果菜生產合作社理事主席李星樺也支持,建議可以從種苗跟登記來做。 「要做大家要有共識,一起把責任承擔起來。 」農委會農糧署副署長蘇茂祥回應,登記制度可以做,而且像高麗菜這樣比較長期的品項比較容易做。 如果是像空心菜這類短期葉菜,生產週期只有2-3週,要做登記制就有難度。 蘇茂祥強調,過去要實施登記制常遇到農會說農民不願意接受,參與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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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漁民有問題:請問後悔怎麼辦?. 文/郭正偉. 「我後悔建了目前的室內場!. 」凱亞養殖場創辦人鄭志強攤開一整箱資料在會議室桌面,「前陣子趕快把之前跟市政府送件的申請書全部抽回來。. 」完成第一座光電屋頂型室內魚塭後,察覺養殖情況不對,養殖 ...

  5. 農民共提出七大訴求,包含全面辦理農民農眷保險、肥料自由買賣、稻米保價收購、成立農業部等。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當年正在臺灣大學讀農業經濟學系,「我有去現場,各式警民衝突就在街頭湧現,非常可怕,我們還有去農村訪問農民,發現農民都說不想爭 ...

  6. 解決契約農業爭端之建議. 契約農業起源於供應方與買方之間口頭約定,當有履約衝突時,僅能尋求周圍社區具威望者排解爭端。 之後逐漸發展為現今較成熟的契約農業模式,雙方訂立書面契約備忘,約定內容除了最基本的價金外,陸續增加相關生產規範、採後處理及運輸事宜條文,但契約關係破裂、紛爭仍無法避免,尤其是一些小規模耕種者與小規模通路商之間的契約更不穩固。 為了預防衝突,雙方權益與義務必須被完全了解,可經由農民組織或團體協助溝通,並提供服務與技術協助等。 歸納目前所蒐集的國內外個案,最常見引發履約糾紛的原因,包含契約價格、品質認知及風險承擔,以下提供解決爭端意見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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