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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因未投保勞保,故本次事件與勞保無關,無法申請勞保給付,但依法(侵權行為)可向雇主請求賠償(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並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

  2. 2015年8月12日 · 在討論區討論本文. 分享到 Google+ Facebook LINE. 客戶說:「買甚麼保險啊! 了才有賠! 」你要怎麼處理呢! 有的人忌諱談死字,有的人說死了才能賠沒意思,有的人會責怪業務員,一大早就講保險,太不吉利了。 對於說「了才能賠,沒意思」的人我會說:「您不用擔心,我看您福福泰泰的,滿臉紅光,一定作了很多好事,不會那麼快上天堂的! 我會做仔細分析─生老病死是保險的功能,很多狀況都可以領保險金,百分之99是自己在使用的,只有自己用到不想用的時候,那百分之1才會留給指定的人享用。 我會再分析自己在甚麼時候用得到保險,因為沒有人能保證自己一生都安穩無事,有時是自己經營不順或身體狀況,大部分是別人或自己控制不了的狀況所致。 好比是天災或景氣等因素。

  3. 要保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因為一般更換要保人必須原要保人的同意並在契約變更申請書中簽名但要保人身故已無法簽名故用本文件以確認要保人身故免去原始要保人之簽名

  4. 當然,為了保護投保大眾個人資料的安全,本項查詢服務,也有一些配套的限制,茲簡單說明如下:. 一、 所謂利害關係人,僅限被查詢人的法定代理人(親權人、監護人或輔助人)、最近順位法定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其他利害關係人欲查詢,原則上不接受 ...

  5. 2015年8月26日 · 我發現一個重要的現象,每個人都會買保險的,現在不買不代表他以後不買,已經買也不代表他不會再多買,只要業務人員夠堅強,他就有談不完的保險。 我要舉我自己得一個很勇敢的實例。 有一次我跑到一個工業區,正巧看到一家工廠只有一個小姐在櫃台忙著,我就進去跟她說:「我跟你們老闆有約。 」小姐說:「是嗎? 」 我說:「是呀! 是呀! 」因為當時小姐正在忙手邊的事。 所以就跟我說:「好! 那你自己去跟他談。 」她拉開旁邊的一個門,往裡面一指,「請進吧! 她把我推進老闆的辦公室,砰的一聲,門給關了! 我抬頭一看,糟糕! 距離我前面大概有三公尺左右的地方,正坐著一個金髮碧眼的外國人,哇! 事情鬧大了! 老闆居然是一個外國人,我心裡想,這個小姐她一定在外面笑:「你這個渾小子敢忽籠我!

  6. 讀懂保險契約~第十七條:除外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殘廢。. 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

  7. 2015年3月2日 · 【回答】 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議決」供參考: (一)案由: 被保險汽車因違規停車,後方駛來之機車撞及保車後騎士死亡,騎士腹中所懷7個月胎兒亦胎死腹中,腹中之胎兒是否可視為個人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死亡給付。 若被害人流產或早產後死亡,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又如何處理? 謹檢陳理賠小組處理意見,敬請 核議。 (二)說明: 理賠小組87.12.3第19次會議有關意見為: 受害人腹中胎兒死亡,不視為個人故不能請領死亡保險金。 早產兒有呼吸之後才死亡則視為個人,應理賠死亡保險金。 (三)決議:照理賠小組處理意見通過。 本文提供下載,下載位置: 講義下載 。 (請先 登入會員 ) 推薦書籍. 相關文章. 小三該如何申領身故保險金才不傷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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