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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 (113.1.1生效)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 () 113年1月1日起實施. 1.自113年1月1日起配合基本工資調整,第一級調整為27,470元。. 2.自113年1月1日起調整平均眷口數為0.56人,投保單位負擔金額含本人及平均眷屬人數0.56人 ...

  2. 被保險人及眷屬負擔金額﹝負擔比率30%﹞ 月投保金額 註:1.自113年1月1日起配合基本工資調整,第一級調整為27,470元。 4.自110年1月1日起費率調整為5.17%。 3.自111年7月1日起,投保金額最高一級調整為219,500元。 2.自113年1月1日起調整平均眷口數為0.56

  3. 健保諮詢服務專線: 市話撥打 0800-030-598 或 4128-678(不須加區域碼) 手機改撥 02-4128-678 辦理各項健保業務,請至各分區業務組辦理 臺北業務組:(02)2191-2006 100008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1號 北區業務組:(03)433-9111 320216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3段

  4.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三) 〔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適用〕. 單位:新台幣元. 112年1月1日起實施 中央健康保險署製表. 註:1.自112年1月1日起配合基本工資調整,第一級調整為26,400元。 2.自112年1月1日起調整平均眷口數為0.57人,投保單位負擔金額含本人 及平均眷屬人數0.57人,合計1.57人。 3.自111年7月1日起,投保金額最高一級調整為219,500元。 4.自110年1月1日起費率調整為5.17%。

  5.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三) 〔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雇者適用〕. 單位:新台幣元. 109年1月1日起實施. 承保組製表. 註:1.自109年1月1日起配合基本工資調整,第一級調整為23,800元。 2.自109年1月1日起調整平均眷口數為0.58人,投保單位負擔金額含本人 及平均眷屬人數0.58人,合計1.58人。 3.自105年1月1日起費率調整為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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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全民健康保險的保費計算原則是「投保金額×健保費率」,另外還需要考量「負擔比率」以及「眷屬制度」兩項內容,以最新年度的健保費率為例(2023年為5.17%),依據您的「投保級距」所產生不同的「投保金額」,可計算出個人的健保費為多少。

  8. 健保費率表」相關表單請連結至 中央健康保險署 > 保險費計算與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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