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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4年12月15日 · 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 RCA )污染事件,一件發生於中華民國台灣桃園縣桃園市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公害事件,自 83 年當時立委趙少康召開記者會舉發 RCA 長期挖井傾倒有機溶劑等有毒廢料,導致廠區之土壤及地下水遭受嚴重污染,環保署雖成立專案 RCA

  2. 2014年4月20日 · 撰文/邱羽凡(律師、勞動視野工作室研究員). 【案例事實】晴晴自2013年3月1日起在大台灣總工會擔任會務人員,負責推動工會教育訓練工作。. 然而,晴晴工作至次年2月時,大台灣總工會竟以工會會費不足為由而片面將晴晴解僱,晴晴對於遭以保障工人權益 ...

  3. 2015年6月16日 · 勞動視野工作室編輯室 國際勞工組織早在 1935 年便建立每周工作 40 小時的原則,我國公務員早在 2001 年時,就實施周休二日,然而我國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卻繼續維持雙週 84 小時工時制度,終於立法院於民國 104 年 5 月 15 日修正通過,將法定正常工時縮減為一週 40 小時,本次修法自明年 ...

  4. 2013年12月17日 · 原本以為找工作很單純的一件事,只要勞資雙方互相信任和尊重,今年六月中換了職場,面試時和新公司老闆算是相談甚歡,因為前一個職務工作內容很類似,而我也想儘快有個工作,所以老闆提到公司有簽約制度時,我並不以為意,認為會說「員工 ...

  5. 2016年4月4日 · 就所詢問題,提供諮詢意見如下:. 第一,有關加班費少給及午休值勤未給薪問題:. 依您所述,因您實際工作情形與公司其他據點之勞工不同,並未於用餐時間休息一小時,故您實際工作時數均與月刷卡記載不符,建議您可向公司要求用餐時間休息,或向公司 ...

  6. 2015年12月22日 · 勞工局人員說不合法的,除非我自已願意,當下覺得權益似乎會受損,所以就到勞工局填寫勞資爭議書。 隔天我傳送簡訊告知主管,關於留職停薪,我無法接受,所以依然要請安胎假,而且也詢問過勞工局人員、律師,這合法的權益,到時會有相關單位與公司聯絡,謝謝公司照顧。 主管馬上打電話來告知,他說的不那種意思,並說我未告知第二次安胎假要請多久時間,我告知我有說,主管請我給他診斷証明書,然後請我去收拾東西,有新人要進來。 由於第二次的診斷証明日並無押日期,所以我再去診所請醫生重新押日期,醫生告知先開立一個月,後續再回診,再續開。

  7. 2016年1月25日 · 1.想詢問醫院只有一日的公定休假日 (也就是禮拜天),變成讓我們四周內要休兩天,且必須在平時休掉但不扣假,可是禮拜六如果不上班就要扣假,這樣有符合法規嗎? 2.承上依照4週變形工時160小時,所以排班不可排超過160小時嗎?超過是否算加班?;舉例以正常班 (白天班)單週1-5上班8小時,禮拜6再上4小時應算加班? 或是超過四週工時160時才算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