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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3年4月14日 ·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擴大民眾檢舉項目,放寬恢復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包括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違規臨停停,從原有46項增至56項交通違規開放檢舉,目標拚今年9月底前上路。

  3. 2022年4月30日 · 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民眾檢舉違規項目共46項,如新增惡意逼車、擋車、使用手機、超重等,放寬開放舉發,針對檢舉達人 ...

  4. 2023年10月11日 · 立院四月已通過修正案. 警方指出,雖然平常路旁的紅、黃線違停,依現行規定仍須請民眾撥打一一 找警察協助,但立法院已於今年四月十四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將原本的四十六項檢舉項目,新增到五十六項,恢復民眾可檢舉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處臨停、違停車輛;更新增在橋樑、圓環、隧道、快車道等處及重要交通設施(如機場、車站、碼頭)、學校等公共場所與消防栓、不依順行方向停車車輛,民眾得檢具證據檢舉。 路口、巷口十公尺內 無紅線也禁停. 另外,民眾都知道紅線禁止停車,但可能有很多人不知道距離路口十公尺內停車也會挨罰。

  5. 2021年12月7日 · 立法院今(7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交通部羅列46項違規樣態,開放民眾檢舉,「靜態項目」縮限於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 ...

  6. 2021年12月8日 · 根據三讀條文,道交條例第7之1條「開放民眾檢舉項目」分為兩大類,其一是「動態違規」,也就是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高,且警察不易實施稽查取締的違規項目,總計41項。 包括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未戴安全帽、點燃香菸駕駛、手持行動手機、未保持安全距離、危險駕駛、惡意逼車、不禮讓行人等。 而「靜態違規」項目則有5項,主要限縮於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規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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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1年12月7日 · 立法院三讀通過「道交處罰條例修正案」,限縮民眾可以檢舉交通違規的項目,明列46種違規樣貌,一般紅黃線違規停車,在沒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 ...

  8. 2021年12月8日 · 為了要防止浮濫檢舉,立法院在昨(7)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未來「紅黃線違停」已經不在檢舉範圍,另外6分鐘內的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