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1. 萬元紓困金查詢 相關

    廣告
  2. 資金入袋無負擔!利率、額度線上試算,個人化免費貸款諮詢,緊急救援資金需求,立即申貸! 資金周轉不求人!申辦信貸免出門,專員依需求量身規劃方案,最快24H核貸,馬上申辦!

搜尋結果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3年12月25日 · (一)網路:符合土地銀行所定之網路簽約及對保資格者,應於受理申請期間點選 土地銀行入口網站 /一百十三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申請依序填妥申請資料並完成網路簽約及對保手續網路申請受理後即以電子郵件回傳受理成功訊息。 ()臨櫃: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並檢齊第五點應檢附文件,親自向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但因傷病診療期間無法親自辦理者,應提出委託書、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其他足資證明被保險人與受託人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與受託人印章、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正本驗後發還)委託親屬辦理,俟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第五點應檢附文件,由被保險人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3. 一、 前言. 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我國在去109年1月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月公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特別條例),行政院依特別條例原編列600億元其後因全球疫情加劇4月修正特別條例追加特別預算至2,100億元7月再追加2,099億4,700萬元的預算除用於防疫外並特別對受疫情衝擊的勞工產業與企業發現金助貸款減負擔3個面向擴大紓困對象簡化申請程序紓困1.0-3.0迄今110年9月15日止已發放1,465.3億元現金嘉惠527.5萬人總計紓困逾1,375萬的個人及企業

  4. 2021年5月28日 · 中央社帶你一次看。 行政院會通過紓困4.0 首波規模2600億. 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家有國小以下孩童或國高中五專前3年身心障礙學生發給一次性定額補助每人1萬元約37萬人受惠6月15日起申領三級管制期結束前出生的新生兒都可領取有兩種領取方式線上或到實體ATM。 領有110年5月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的家長免申請直接撥款;其他家長免提佐證資料,只需準備孩童的健保卡及監護人的金融卡,透過ATM或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網領取。 1萬元孩童家庭防疫補貼15日起申請 2種領取方式一次看. 個人補貼. 誰可以申請? 金額多少? 中低收入戶. 符合資格的經濟弱勢、身障、老人、兒少加發5至7月生活補助金每月1500元,一次發給4500元,6月4日直接匯入帳戶,免申請。 無相關社會保險者.

    • 核發對象
    • 申請方式
    • 發給金額
    109年已獲核定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者(勾稽資料符合)。
    110年申請者,須符合下列各項要件:
    109年已獲核定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者,免申請,由政府主動查調戶籍、投保資料及是否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補助(109年重覆申領者今年不予發給)。經居住地公所核定,依109年度核定金額發給。衛福部將於110年6月4日匯入申請人金融帳戶,或以限時掛號郵寄匯票後,寄送核定通知。
    109年申請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經核未符合者,免申請,由政府主動查調戶籍、投保資料及是否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補助。經戶籍地公所核定,符合資格者,每戶發給1至3萬元,由衛福部撥付並寄送核定通知,核定後約7個工作日入帳。
    110年申請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者,採線上或郵寄申請。
    家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生活費1倍以下者,核發3萬元。
    家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生活費1倍以上未逾1.5倍者,核發2萬元。
    家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生活費1.5倍以上未逾2倍者,核發1萬元。
    申請人如屬單人戶,符合者核發1萬元。
  5. 2023年12月25日 · 首頁. 新聞公告. 新聞稿. 113年勞保紓困貸款將於113年1月5日開辦.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轉寄友人. 更新日期:2023-12-25. 為協助勞工朋友度過農曆年前經濟困難勞動部於今 (25)日公告113年勞保紓困貸款將於113年1月5日正式開辦受理至113年1月19日截止每人最高可貸10萬元貸款期間3年年利率目前為2.04%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本貸款申貸資格如下: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 (計算至受理截止日113年1月19日止)、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者。 但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6. 2021年8月13日 · 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 (一)110年4月30日有下列投保紀錄之一,且月投保薪資在2.4萬元(含)以上到3.48萬元(含)以下者: 1.參加就業保險。 2.逾65歲或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人員,受僱參加勞工保險或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二)前開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情形者,得申請補貼: 1.受僱於同一事業單位(公司)的110年5月份、6月份或7月份薪資,相較4月份薪資減少達20%以上。 2.薪資減少達20%以上當月份的末日(5月為5月31日,6月為6月30日,7月為7月31日),應於同一雇主投保單位加保。 (三)但不包括下列對象: 1.110年4月30日同時在職業工會或漁會加保勞保或僅參加職災保險者。

  7. 辦理方式:民眾免申請,由本部主動查調民眾是否死亡除戶投保社會保險情形財稅資料是否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補助,由弱勢E關懷系統主動協助審核,戶籍地公所進行核定,再由本部依公所核定名冊直接撥付款項予金融機構。 發給金額:按家戶月平均收入依下列標準,發給新臺幣(以下同)1-3 萬元, 每戶以1次為限: 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 倍以下,核發3萬元。 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逾1倍但未達 1.5 倍,核發2萬元。 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 倍以上未逾2 倍,核發1萬元。 申請人如屬單人戶,符合者核發1萬元。 ( 三)110年新申請案: 申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