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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諮詢義務團隊」 【前言】 本工作室義務接受會員勞動諮詢以來,發現雇主諸多違反勞動基準法(下簡稱勞基法)之問題。其實,雇主漠視勞動權益,違反勞動基準法,主管機關依法是可以處罰的!因此,本工作室特以本系列專文將以「簡單的表格」舉例說明一些「不該 ...

  2. 2014年8月13日 · Q11 :法律規定要勞資雙方另外面約定工作時間才有責任制的適用,那可以用「團體協約」取代這個書面約定嗎? 答:可以。 規範責任制的( 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的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以書面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原則上由個別勞工與 ...

  3. 2015年7月15日 · 諮詢意見: 就您所述「 公司新人需先培訓2個月,考核通過才進入試用期3個月,試用過後才轉為正職,薪水為底薪+操作抽成,並需簽下合約,自培訓起前6個月,由每月2萬薪水中,按月扣培訓費一共4萬8千元,服務滿1年後,公司會將培訓費全額退回 」,此一敘述實包含了兩項約定,一是「返還培訓費用之 ...

  4. 2014年10月14日 · 當日正常工時 10 小時者,延長之工作時間又超過 2 小時。 二週內的休息日少於二日 女性勞工於妊娠或哺乳期間者在夜間工作,或是女性勞工於夜間工作,但雇主應沒有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 如果雇主有左列行為,可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

  5. 2013年9月10日 · Sep 10 Tue 2013 21:18. 台灣關廠風暴再掀,工人危機何時緩解?. (1) ──奇力光電關廠事件大事記. 撰文/吳宜臻(勞動視野工作室企劃宣傳部). [照片說明]2013年8月26日,奇力光電三百名員工到台南市政府前抗議。. (拍攝:郭冠均). 本期(2013年9月)《勞動之友通訊 ...

  6. 2013年12月17日 · 附件 1 :勞工 W 寄發給雇主 之存證信函 主旨:為函本人 W 於民國 (下同)102 年 O 月 O 日依勞動基準法第 14 條規定,得不經預告終止與 OO 公司之僱傭勞動契約,及依第 26 條規定,請 貴公司於函到依勞工法令,請給付予本人不當扣薪之薪俸及應得之薪資,詳如說明,敬請查照辦理。

  7. 2014年4月20日 · 一、首先,此處的調職涉及工作地點的變動,原則上應經過勞工的同意,如果勞工不同意而離職時,得否請求資遣費應視是否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6款「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之規定. (一)內政部之解釋認為雇主調職如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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