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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8月1日 · 張榮發慈善基金會前執行長鍾德美,因不滿基金會董事長吳景明前年未經董事會決議,即終止委任關係,並遭包括大房三子張國政在內等8名董事追認 ...

  2. 2023年8月1日 · 張榮發慈善基金會前執行長鍾德美,因不滿基金會董事長吳景明前年未經董事會決議,即終止委任關係,並遭包括大房三子張國政在內等8名董事追認 ...

  3. 2023年8月1日 · 張榮發慈善基金會第8屆董事長吳景明,前年發函執行長鍾德美要終止委任關係,鍾德美認為,吳景明未經董事會決議,逕自發函,後經大房三子張 ...

  4. 2023年8月1日 · 德美主張,她原為基金會執行長,張國政、吳景明、張國明等8人為基金會董事。 2021年3月2日,董事長吳景明未經董事會同意,逕自代表基金會終止與她之間的委任關係,同月5日提請董事會,由張國政等8人決議予以追認,違反捐助章程規定,她依民法、財團法人法規定,請求宣告解任她執行長職務以及董事會追認決議無效。...

  5. 2021年8月17日 ·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原本擔任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董事長的鍾德美,遭台北地院依原處分禁止在確認董事長委任關係不存在的民事案件判決確定前行使第8屆董事長職務,並由吳景明行使。 鍾雖不服提起抗告,但高等法院認定無法證明有難以回復的損害,裁定駁回;最高法院駁回鍾的抗告確定。 長榮集團稍早也發表聲明。 鍾德美聲請主張,吳景明日前向北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北院今年1月11日依原處分禁止她在確認董事長委任關係不存在案件判決確定前行使基金會董事長職務,並由吳景明行使,對此,她已提起抗告,同時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請求停止北院原處分。

  6. 2022年11月1日 · 張國明、張國政等人在原審主張,張榮發慈善基金會第8屆董事長鍾德美,任期應至2020年1月10日屆滿,基金會於2020年4月17日召開的第8屆第6次董事會,董事改選原列為第10案,開議後,張國政提出變更議程動議,擬將董事改選列為第1案,不料,主席鍾德美未就變更議程表決,逕自宣佈散會並離開現場,因此,此散會應不合法。 經張國明等在場的9名董事(含委託書)推舉張國政為主席,繼續開會,經過半數以上的8名董事通過解任鍾德美董事長職務,並選任吳景明擔任董事長的決議,但鍾德美仍以董事長自居,因此向法院提起「確認董事長委任關係不存在」之訴。

  7. 2021年8月17日 · 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董事長雙胞案,法院一二審判決確認董事長是吳景明,吳景明聲請禁止鍾德美在案件確定前行使董事長職務獲准,基金會則聲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