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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鑒於數位科技發展迅速,被害人性影像一旦遭外流散布,造成被害人心理傷害恐難抹滅,為保障性侵害案件 (含性影像散布案件)及兒少性剝削案件被害人權益,行政院推動跨部會合作,於去(111)年 3 月 10 日增修性暴力防制四法,以專章保護、加重罪責、提供 ...

  2. 101年起開始實施少年性侵害處遇.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0條. 加害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評估認有施以治療輔導之必要者,直轄市、縣 ( 市) 主管機關應命其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一、有期徒刑或保安處分執行完畢。 但有期徒刑經易服社會勞動者,於准易服社會勞動時起執行之。 二、假釋。 三、緩刑。 四、免刑。 五、赦免。 六、經法院、軍事法院依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三項裁定停止強制治療。 對於有觸犯第二條第一項行為,經依少年事件處理法. 裁定保護處 分確定而法院認有必要者,得準用之。 少年加害人無法執行部分. 依據性侵害犯罪第21條規定: 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到場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或得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屆期仍不履行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 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3. 對象:照顧服務人員. 注意事項:一、 證書發給條件為提升課程品質,課程規劃以不超過50 人/班為原則,照顧服務員應全程參與20小時訓練,並在課程規劃中有「情境演練 . 數」,始能發給上課完訓證明書。二、 訓練單位於辦理訓練前,應先向長照繼續教育認可單位申請 ...

  4. 衛生福利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推動小組第六屆委員名冊. 衛生福利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推動小組第六屆委員名冊. (任期:112 年7 月23 日至114 年7 月22日) 編號. 姓名. 任委員會職稱. 任現職機關. 任現職單位及職稱.

  5.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自行迴避通知單 (空白) odt. 利害關係人申請公職人員迴避申請書(範例)個人使用. odt. 利害關係人申請公職人員迴避申請書(範例)法人或團體使用. odt. 彙整-110年度各機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情形件數統計表 (衛福部) pdf. 建檔日期: 111-06-14.

  6. www.mohw.gov.tw › dl-86832-82be20aa-1bdd-4ac5-be5b-4edf9e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

  7. 強化兒童及心智障礙之性侵害被害人司法權益維護 性侵害司法訪談制度自106年1月1日起施行. 自106年1月1日起,兒童或心智障礙者遭受性侵害,在司法偵查審判階段,將有受過司法訪談專業訓練的專業人士或司法警察官、檢察事務官、檢察官或法官來進行詢訊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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