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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6月17日 · 央行周五透過函示向全體國銀宣達的打房禁令主要有幾個方向包括1不論是第二戶房貸或豪宅辦理轉貸或增貸時銀行一律必須要求借戶簽切結書」,保證資金不是用於買房;2、增訂新要求銀行撥款時須二度檢視貸款人是否一次買兩房」,不能僅申請時確認一次就完畢。...

    • 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Q1:金融機構得否以周轉金名義(資金用途代號為「4」)辦理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答:否。金融機構辦理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不得以修繕、周轉金或其他貸款名目承作。
    • 自然人購置高價住宅貸款。Q1:自然人購買住宅座落於臺北市,買賣金額為6千萬元,金融機構鑑價為7千萬元,是否應適用本規定?答:應適用本規定。Q2:自然人購置之住宅座落於台中市,買賣價為4千萬元,金融機構鑑價為3千萬元,是否應適用本規定,如何計算貸款額度?
    • 自然人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Q1:自然人名下房貸戶數之認定方式?答:1.金融機構應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下稱聯徵中心)辦理歸戶查詢,自然人名下以房屋為抵押之擔保放款,且資金用途代號為「1」者(購置不動產) (簡稱「房貸」),或經金融機構確認其貸款資金之實際用途均為「購置不動產」者。
    • 自然人第3戶以上購屋貸款。Q1:自然人名下已有2戶以上「房貸」,且擔保品建物所有權狀之用途登記未含「住」字樣者,本次申辦購屋貸款,是否應適用本規定之規範?
  2. 17 自然人申辦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其名下已有1戶「貸」,惟貸已全部清償,聯徵中心尚未揭露清償資訊,可否排除本規定之適用? 18 借款人於本規定實施前已辦理本規定所稱之特定地區第2戶(短、中期)購屋貸款,於本規定實施後,擬辦理屆期續貸或屆期轉貸,貸款條件是否應按本規定辦理?

  3. 2023年6月22日 · 央行針對個人第二套房貸成數限縮引起熱議永慶房屋統計央行五波擇性信用管制措施並指出五波選擇性信用管制可以看出央行在...

  4. 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 規定問與答. 中央銀行. 109.12.9. 109 年12 月9日增修版. 壹、購置住宅貸款. 一、自然人第3戶購屋貸款. Q1: 自然人名下2 戶以上房貸之認定方式? 答:金融機構應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下稱聯徵中心)辦理歸戶查詢,自然人名下已有2 戶房屋為抵押之擔保放款,且資金用途代號為「1 」者( 購置不動產) ( 簡稱「貸」),或經金融機構確認其貸款資金之實際用途均為「購置不動產」者。 Q2:金融機構向聯徵中心辦理歸戶查詢時,如發現自然人名下有1戶資金用途代號為「1 」之貸,惟該件貸有2戶以上房屋為擔保時,應如何計算「貸」戶數? 答: 1.

  5. 2021年12月16日 · 央行第4波打炒房 自然人第3戶以上限貸4成17日起實施. 楊金龍:明年房價可能續漲 房市管制不會到此為止. 央行再次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提到目的是避免囤房、囤地,是否發現國內有特殊狀況? 央行今年以來金檢超過50次,發現銀行承作購地貸款時,雖然貸款契約載明應於一定期限內動工,否則利率會往上加,實務上,仍有部分銀行沒有按照契約執行。 央行先前選擇性信用管制便已對購地貸款設有成數限制,考量上述情況,這次加上「切結於一定期間內動工興建」的要求;央行近期將找銀行討論後續執行細節,要求按照契約執行,也會把這部分列為日後金檢項目。 央行認為通膨是短暫情況,那房價上漲也是短期嗎,明年是否會降下來?

  6. 2020年12月11日 · 2010年台灣政府實施的一系列打房政策由央行限制房貸槓桿成數與調升最重要的基本面利率借貸成本),疊加各部會合作逐步推行奢侈稅囤屋稅實價登錄與房地產合一稅導致房貸利率確實走升成功壓抑住消費者購置住宅貸款建商建築貸款高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