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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4月3日 · 夫妻報稅常見三大錯誤 同志新婚元年可合併申報。. (鉅亨網資料照) 5 月報稅季即將到來,夫妻報稅是不少家庭頭疼的問題,目前政府的夫妻報稅 ...

  2. 2018年4月21日 · 5 月報稅季將到來,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執業會計師林志翔表示,夫妻報稅共有 3 種申報方式,包括全部所得合併計稅、只有薪資分開 ...

  3. 2021年6月3日 · 答案是:不一定退稅喔。 本案例中,夫的所得低,應納稅額只有 15,400 元;妻的應納稅額為 45,203 元。 稅額比例上為夫:妻 = 25%:75%,如下表黃色底數字。 所以夫妻應納稅額分攤為夫:妻 = 25%:75% = 18,333:53,815。 妻的應分攤稅額 53,815 元,減除已扣繳稅額 3,694 元,再加計原退稅額 26,058 元後,國稅局向妻發單補徵稅額 76,179 元。 妻發現二人合併計算可以退稅,分開申報卻讓妻要繳稅,就向國稅局主張與前夫 103 年才離婚,而 102 年度夫妻未分居,依稅法規定,可採夫妻合併方式申報,就無須補徵稅額。 但是,台北國稅局復查駁回,因為夫妻已經在 102 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書已載明夫妻分居狀況,申請分別開單計稅。

  4. 2021年4月25日 · 此外,夫妻計稅方式改變後,許多夫妻誤以為「分開計稅」等於「分開申報」,但不管是以何種計稅方式,最終都必須合併申報,夫妻若因分居而 ...

  5. 2018年5月10日 ·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夫妻原則上應合併申報綜所稅,但財政部國稅局今 (10) 日表示,若有 3 種特殊狀況,包括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 6 個月以上、不繼續共同生活達 6 個月以上,由法院酌定關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者,以及符合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取得「通常保護令」等,可檢附證明文件分開申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原則上應合併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但若有以下特殊情況,可分開報稅。 包括第一、符合民法規定,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 6 個月以上,向法院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者,須檢附法院裁定書影本。 第二、符合民法規定,不繼續共同生活達 6 個月以上,由法院酌定關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者,申報時應檢附法院裁定書影本。

  6. 2015年5月26日 · 今年報稅稅制最大改變是夫妻各類所得均可分開計稅。. 臺北國稅局表示,近來接獲許多民眾洽詢夫妻報稅的相關問題,包括為何「各類所得分開計 ...

  7. 2013年3月21日 · 台聯立委許忠信今天(21號)建議,針對「所得稅法」中,夫妻分開計稅應該擴大到「勤勞所得」,防止有錢人透過夫妻財產移轉,來選擇比較有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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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課程內容:職福會設立規定概述、公司未設有職福會,帳務處理及稅法規定、. 成立職福會之企業,公司及職福會帳務處理與稅法規定、結算申報適用之申報書及其申報範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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