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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經費來源: 公務預算 住宅基金.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員工交通費 申請表. 編 號. 單 位 姓 名 身分證 字號. 異動 原因 職稱 戶籍 地址. 到 職 (異 動) 日 期 年 月 日 現居 地址. 實際辦公處所所在行政區 市 區 辦公室電話:. 申請級別及金額 1級630元 2級1,008元 3級 ...

  2. 年滿15歲以上未滿18歲者每人每學期補助1,000元但就讀外縣市高中職以上之學校者每學期得檢具通勤證明及在學證明向本局提出申請得加發新台幣五百元。 年滿18歲以上,未滿25歲者,每人每學期補助1,500元。

  3. 現在位置.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分享. 臺中市低收入戶就學交通補助. (一)補助對象及標準. 1.未滿25歲列冊低收入戶 (未延畢),就讀國中小學、高中 (職)、二專、五專、二技、四技或大學等法定修業年限以內學生。 2.每學期受理申請日期. 下學期:當年度3月31日前。 上學期:當年度10月31日前。 3.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不予補助。 (二)補助金額. 1.國小每學期每人補助1,000 元。 2.國中每學期每人補助2,000 元。 3.高中職每學期每人補助4,000 元。 4.大專 (學)以上每學期每人補助6,000 元。 (三)應備文件. 1.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 2.郵局存摺影本。 (四)承辦人電話.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04-22289111轉37240王社工員. (五)受理單位.

  4. 新北市. 核發說明: 本府員工上下班交通費係屬補助性質,本表適用對象為各機關學校(不含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編制內員工及本府核准有案之約()僱人員(不包括臨時人員)。. 每月交通費金額,以員工居所所在行政區與實際辦公 ...

  5. 司法院員工交通補助費申請表. 填表說明: 員工申請交通補助費須居住地點距辦公地點逾一千公尺以上,並於到職住址或辦公處所變更之日起一個月內主動向秘書處提出申請,逾期自申請日起發給員工搭乘火車捷運公共汽車,交通費應以最經濟段數最少之方式報支;如有辦理月票優待票或其他優待措施者均應以折扣後之票價計算員工自備交通工具上下班者,以火車捷運公共汽車最經濟段數最少之票價核計。 三、其他事項請詳閱「司法院核發交通補助費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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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如何申請青年共享運具折價券暨配套交通補助金?. 請至台北就業大補帖加入網站會員,填寫線上申請表,經審查符合本計畫身分者即可通過審核,依審核後訊息至申請站接受職前準備。. (本府青年局青年職涯發展相關補助網站建置期間,服務暫置於「台北就業 ...

  8. 申請規定. (101.08.01修正) 1.員工搭乘火車捷運及公民營汽車交通費應以最低一級之票價覈實報支並均以最節省段數最少之方式為之如有辦理月票優待票或其他優待措施者其交通費均應以折扣後之票 價計算每日所需之金額,單程金額最高以不逾公車4段票價為限,且每月按21日預發;預發後 若連續請假(含事、病、婚、產、喪、休、公假等假別)超過7日者(不含例假日),自第 8日起按日扣除交通費。 2.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發給交通費:(1)由本院指派公務車輛接送者(2)附搭各種公務車輛 或免費乘坐大眾交通工具上下班者(3)實際住所距離辦公處所行經道路在1000公尺以內者(4) 借調、留職停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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