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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密碼: 點擊圖片 重新產生新驗證碼. 驗證碼: 觀光局團體旅遊咨詢專線:02-2717-7919 傳真:02-8712-7963. 客服信箱:travel10@tva.org.tw. Line客服小幫手:請掃瞄QR-CODE加入咨詢.

  2. 2024年1月31日 · 112年補助-交通部觀光 署行政資訊網 112年補助 移至主要內容區 選單按鈕 交通部觀光署行政資訊網 ... 中華民國交通部觀光署 版權所有 地址: 106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 電話: (02) 2349-1500 建議瀏覽器:Chrome、Firefox、Microsoft Edge、Safari ...

  3. 交通部觀光局獎勵旅行業推廣悠遊團遊實施要點. 其加碼補助上限最高為新臺幣一萬元。 (一)基本條件: . 組團人數應有旅客十五人以上;安排至離島地區組團人數應有旅客六人以上。 旅遊天數為二天一夜以上,且旅遊行程安排於放假日未超過一天;三天以上,可安排二天放假日。 須全團全程安排住宿於依法取得觀光旅館業執照之觀光旅館或取得登記證之旅館及民宿,並使用合法之交通工具(須使用遊覽車或租賃小客車,另可搭配使用臺鐵、高鐵、客船、飛機、國道及一般公路客運)。 ( 二)行程條件: . 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遊憩據點。 觀光遊樂業。 本局公布之百大經典小鎮。 領有有效溫泉標章業者。 經濟部公告之觀光工廠或創意生活產業。 文化部及各縣市所屬展館。 農業委員會公告之休閒農場。 原住民族委員會推薦之部落旅遊場域。

  4. 交通部觀光局前為配合行政院振興五倍券計畫對受疫情衝擊之觀光產業推動振興加碼措施訂定交通部觀光局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實施要點」,並於110年10月13日發布實施111年1月28日截止考量國際疫情發展尚未明朗為持續協助旅行業辦理國內團體旅遊維持觀光產業動能並配合振興五倍券及國旅券政策爰針對上開要點作部分修正補助期程延長至4月30日止。 二、有關旨揭要點修正內容說明如下: (一)第5點第1項:增列每家旅行業以申請6團為限,設有分公司者每1家分公司可再增加1團。 (二)第6點第1項:延長辦理出團旅遊期間自111年1月29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

  5. 2022年7月7日 · 交通部觀光局公布悠遊國旅補助方案自7月15日起個人行住宿團體旅遊主題樂園皆有優惠以平日住宿為原則打疫苗還可加碼補助最高可折1,300元旅行團最高補助3萬元19家主題遊樂園門票3折優惠申請方式加碼補助條件與查詢旅宿名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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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交通部觀光局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實施要點. 交通部觀光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執行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且為鼓勵旅行業落實防疫規定,包裝創新優質旅遊產品,促進國內觀光產業發展,特訂定本要點本要點所需經費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支應。 三、本要點補助對象為辦理本國籍或取得合法居留證件之非本國籍旅客(以下簡稱旅客)國內團體旅遊之合法設立旅行業。 四、本要點補助條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及任選二項行程條件,補助對象可向本局提出申請補助: (一)基本條件: 組團人數應有旅客十五人以上(安排至離島地區組團人數應有旅客六人以上)。

  8. 交通部觀光局獎勵旅行業推廣悠遊團遊實施要點. 交通部觀光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執行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鼓勵旅行業落實防疫規定,包裝優質團體旅遊商品,促進國內觀光產業發展,特訂定本要點本要點所需經費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支應。 三、本要點補助對象為辦理本國籍或取得合法居留證件之非本國籍旅客(以下簡稱旅客)國內團體旅遊之合法設立旅行業。 四、補助對象辦理出團旅遊期間及申請團數: (一)第一階段: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一年九月三十日止。 申請團數以二十團為限,設有分公司者每一家分公司可再增加三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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