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 雇主對於工作用階梯之設置,應依下列之規定: 一、如在原動機與鍋爐房中,或在機械四周通往工作台之工作用階梯,其 寬度不得小於五十六公分。 二、斜度不得大於六十度。 三、梯級面深度不得小於十五公分。 四、應有適當之扶手。
      laws.mol.gov.tw/FLAW/PrintFLAWDAT0202.aspx?id=FL015021&keyword=梯
  1. 其他人也問了

  2. 法規名稱: 移動梯及合梯作業安全檢查重點及注意事項 (民國 103 年 11 月 12 日修正) 1. 壹、定義: 一、移動梯. (一)移動梯係指非固定式梯子,可於不同場所移置使用之梯子;一般為. 提供具高低差之處所上下路徑或從事輕便性、臨時性作業用之工作. 梯。 (二)移動梯型式可分為單梯、伸縮梯等(詳如附圖例 1)。 二、合梯. 兩面單梯經鉸接,梯腳間使用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以避免梯腳移位. ,為可自立之A字型梯子(詳如附圖例 7)。 提供跨坐頂板或站立於. 兩側梯面上之輕便作業使用。 ┌──┬─────────────────────────┐. │說明│1.臨時性作業係指於移動梯、合梯之作業時間非長期性,│. │ │ 以不超過 30 分鐘為宜。

    • 第 37 條

      雇主設置之固定梯,應依下列規定: 一、具有堅固之構造。 ...

  3.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3年11月12日2字第1031030123號函第1次修訂 壹、定義: 一、移動 (一)移動係指非固定式梯子,可於不同場所移置使用之梯子;一般為提 供具高低差之處所上下路徑或從事輕便性、臨時性作業用之工作梯

  4. 雇主設置之固定梯,應依下列規定: 一、具有堅固之構造。 二、應等間隔設置踏條。 三、踏條與牆壁間應保持十六點五公分以上之淨距。 四、應有防止梯移位之措施。 五、不得有妨礙工作人員通行之障礙物。 六、平台用漏空格條製成者,其縫間隙不得超過三公分;超過時,應裝置鐵絲網防護。 七、梯之頂端應突出板面六十公分以上。 八、梯長連續超過六公尺時,應每隔九公尺以下設一平台,並應於距梯底二公尺以上部分,設置護籠或其他保護裝置。 但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未設置護籠或其它保護裝置,已於每隔六公尺以下設一平台者。 (二)塔、槽、煙囪及其他高位建築之固定梯已設置符合需要之安全帶、安全索、磨擦制動裝置、滑動附屬裝置及其他安全裝置,以防止勞工墜落者。 九、前款平台應有足夠長度及寬度,並應圍以適當之欄柵。

  5. 2014年11月12日 · 說明. 常發現將合置於高低不一之階梯等處所從事作業(如禮堂燈具或天花板等維修作業),或將合梯置於移動車輛之載貨平台上作業(如從事燈具、號誌或橋面底板等維修作業),皆因合梯重心改變致發生倒塌災害,故作業時不得將合梯置於移動車輛或具高低位差等不穩定處所使用。 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以搭設施工架、設置工作臺、使用高空工作車或其他適當方式為之。 七、移動梯、合梯梯腳應防止壓踩電氣線路,防止發生感電災害(詳如附圖例10、11)。 說明.

  6.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條文內容. 參、移動梯及合梯作業安全檢查重點: 一、勞動檢查機構對事業單位工作場所之移動梯及合梯作業,應將壹、移. 動梯及合梯作業安全重點及注意事項所列之對應法規列為檢查重點( 如下表)加強檢查,以防止移動梯及合梯作業之職業災害。 二、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交付承攬並有移動梯及合梯作業時,勞動檢查機構. 應加強查核原事業單位是否採取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規. 定之防災措施。 ┌───┬────────────┬─────────────┐. │項次 │檢查重點 │法令規定及處理原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