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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3年9月10日 · 前段製程人員若有意願轉職至群創亦會協助。 2013 年 8 月 7 日 682 名奇力員工領到 7 月薪資,但資方尚積欠資遣費約 5 千萬元、 8 月薪水約 2,700 萬元、 5 ~ 6 月勞退與健保費數百萬元、出差墊金 80 萬元,合計約 8 千萬元。

  2. 2015年1月25日 · 如果您的工作是繼續性工作,那麼依照上述勞基法規定,雇主應該與您簽訂不定期勞動契約,也就是雇用您成為正職勞工。. 如果雇主違反此規定,依法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參見勞基法第79條)。. 第二種假設情形:假設您的工作內容是「臨時性 ...

  3. 2014年10月14日 · 這個月小明共工作160小時而應領17600元但小明等到10號還沒收到薪水11號向雇主要薪時卻只領到15000元和二張電影票雇主表示因為小明被客訴而扣薪水電影票是補其中一天的加班工資。 在本案中,小明可以檢舉雇主哪些違反勞基法的行為? ---------------------------------------------------------------------------------------------------------------------------------- Q2:關於「工時」,雇主哪些行為可能違反勞基法而應該處罰呢? 例:小花在全能保全公司擔任會計員,雇主對小花表示每天工作時間為9 小時,週休二日,沒有算加班。

  4. 2013年12月17日 · W 直到八月發薪時得知被扣後,才以存證信函明確告知公司依法主動終止勞動契約,不再考慮協議合意離職,所以整個狀況是其實是老闆違法扣在先而讓勞工需依法主動終止契約來保障自身權益。

  5. 2013年6月14日 · 計算式為:小琳的時為: 32000÷30÷8 = 133 元,加班時間中的前 2 小時的加班費總金額: 133×(1+1/3)×10 = 1,773 元,加班時間中的後 2 小時加班費總金額: 133×(1+2/3)×10 = 2,217 元,加班費合計: 1,773 元 +2,217 元 =3,990 元。

  6. 2013年9月22日 · 發薪水時小蓁發現薪資單上列有底薪 3 萬 2 千元、全勤獎金 2 千元技術工職加給 4 千元、加班費 3,647 元,以及員工生日禮金 5 千元。老板表示這個月發給小蓁的生日禮金比加班費還高,員工福利不但一切依法辦理而且比其他公司都好。

  7. 勞動視野工作室長期仰賴關心勞動權益學者、律師、志工義務協助,目前正努力籌備轉型勞動視野協會。. 轉型協會籌備階段人力吃緊,諮詢回覆、訊息更新都比較緩慢,感謝各位耐心的體諒與持續的支持。. 目前我們已經架設有「勞動視野協會」網站(htt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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