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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政府電子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 子採購網仍以原案號LP5-111003辦理公告及契約執行。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以下簡稱臺灣銀行採購部 代理洽辦機關採購

  2. 本採購部代理各機關、學校辦理「電腦設備用品( 企業電腦)」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 招標案號:LP5-111058),茲公告本案第一期程跟進作業注意事項及期限如下: 一、 注意事項: ( 一) 各投標廠商之「跟進單」電子檔已於112 年6 月30日,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予各投標廠商 ...

  3. 一、 注意事項: 各投標廠商之「跟進單」電子檔將於112 年9 月21 日起,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予各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收到後,請使用信箱回條功能回傳至本採購部(bot23207@mail.bot.com.tw),以確認收妥。. 各投標廠商僅得就報價單所報列之合格組別項次,選擇跟進,已得標 ...

  4. 檔)或製造未用印者,對應之牌型號之投標項次不予考慮。投標廠商規格證明書請依第二期程投標廠商規格證明書 審查表所列順序裝訂,以利審查。 6.其他招標文件規定之必要資料(如投標須知附件十一印章授權書、投 標須知附件十二 (出席代表授權書 )等)。

  5. 3 (含掃描檔)或製造未用印者,對應之牌項次不予考 慮。投標廠商規格證明書請依第二期程投標廠商規 格證明書審查表 )(如本注意事項附件三)所列順序裝訂, 以利審查。 6.其他招標文件規定之必要資料(如投標須知附件十一印章授權 書、投標須知附件十二出席代表授權書等 )。

  6. 六、本要點各集中採購訂約機關應於每年年度終了十五日內 ,依附表 格式向工程會提供辦理成果 。 附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依「中央機關共同供應契約集中採購實施 要點」指定訂約機關及採購項目

  7.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代理各機關、學校等辦理 「 公務機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契約條款. ※立約商注意事項: LP5-111014 購案第2 組第7~8、10~20、23~24、29~33 項以LP5-111014-1購案辦理招標、決標,該等決標項次契約事項之執行皆併入LP5-11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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