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1.營利事業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依規定提撥職工福利金,其舉辦員工國內、外旅遊所支付之費用,應先在職工福利金項下列支,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93年7月22日修正動支比率不予限制)部分,得以其他費用項目列帳。 又舉辦全體員工均可參加之國內、外旅遊所支付之費用,免視為員工之所得。 惟如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旅遊部分,應認屬各該員工之其他所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至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部分,確由營利事業負擔者,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屬營利事業對員工之補助,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
2022年11月28日 · 🔸如果員工旅遊是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職級以上的員工,那麼不論是公司或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都必須要列為員工之所得,差別只在於所得類別的不同(公司舉辦屬於薪資所得;福委會舉辦則屬於其他所得)。 🔸但若員工旅遊是全體員工均可參加,則不論是公司或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都免視為員工之所得。 🔸即便是全體員工均可參加員工旅遊,但如果是透過現金定額補貼,還是要列為員工所得。 2-2 會計處理. 若公司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 🔸員工旅遊費用應先在職工福利金項下支付. 🔸員工旅遊為全體員工均可參加的話,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的部分,由公司負擔者,得列入「其他費用」科目。 🔸以現金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的話,由公司負擔者,應以「薪資費用」列帳。 若公司尚未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時:
2023年10月20日 · A:1.對員工眷屬補助可列薪資支出. 2.對股東及股東眷屬補助建議列為薪資支出並申報扣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回覆日期2023-10-20. 會計師回覆#2.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對股東及眷屬的補助,建議列為薪資,通報股東及眷屬的所得。
2023年8月4日 · 依上述函令意旨,所詢公司對於員工家屬的旅遊補貼50%的旅費,由於企業個別員工的家屬人數或實際參與的情況不同,一般會視為員工的薪資所得來源,故建議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回覆日期2023-08-04. 返回論壇列表. 相關提問.
財政部新聞稿. 員工旅遊報稅規定不可不知!!! 秋高氣爽,又到了旅遊的高峰期!不少營利事業趁此季節舉辦員工旅遊,慰勞員工平日工作的辛勞,南區國稅局特別就營利事業,如何列報費用?如何判斷是否屬員工所得?整理稅法相關規定,希望讓營利事業報得安心,員工玩得開心。 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有無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將會影響其舉辦員工文康、旅遊活動及聚餐等費用的列報,也就是說,招待員工旅遊的支出可否列報為營利事業的費用,會因營利事業有無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而有不同的規定。
2019 30 5 月. 國稅局表示,如果公司補助「全體員工」,就無需視為員工所得;若補助「特定員工」,如表現優異員工等,就必須列入受補助員工所得,並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無論公司是否有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只要舉辦全公司員工都可參加的員工旅遊,職福會或公司支付或補助員工的旅遊費用,可免視為員工所得課稅。 經濟日報提供. 不過,如果所舉辦的員工旅遊等活動,是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只招待資深員工、主管階級或是優異表現員工等特定對象,營利事業就必須列報受招待或受補助的員工的薪資費用。 北區國稅局則表示,依據營所稅查核準則規定,若營利事業已經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依規定提撥職工福利金者,舉辦員工旅遊或聚餐等活動所支付的費用,必須先在福利金項下列支,不足部分,再以其他費用列支。
2022年11月28日 · 營利事業舉辦員工國內外旅遊有關帳務及併計員工所得課稅釋疑. 一、營利事業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依規定提撥職工福利金: 其舉辦員工國內、外旅遊所支付之費用,應先在職工福利金項下列支,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部分,得以其他費用科目列帳。 又舉辦全體員工均可參加之國內、外旅遊所支付之費用,免視為員工之所得。 惟如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旅遊部分,應認屬各該員工之其他所得,由該職工福利委員會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至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部分,確由營利事業負擔者,依同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屬營利事業對員工之補助,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 二、營利事業未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
2023年3月24日 · 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舉辦全體員工均可參加的員工旅遊活動,其支付的費用,不論是否已依法成立職福會,全部免視為員工的所得;如果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旅遊,例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等,此時屬於對員工的補助,已成立職福會的公司,要認列為該員工的其他所得;至於,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部分或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營利事業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併入員工所得課稅。 另外,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舉辦員工旅遊所支付的費用,要留意如果有應視為員工的其他所得或薪資所得的情形,扣繳單位應依規定申報扣繳憑單。 【產業新訊】 若您願意提供更多的產業趨勢、業界人才動態、工作機會等資訊至 《職場力》 >> 歡迎來函. 更多與【稅務】相關資訊,都在《 104職場力 》
為公司康樂經費,由職工福利金項下支應,免視為員工個人所得。 員工旅遊 全體員工 同上 同上 同上 限制條件 該補助旅費是為員工薪資所得,由公司辦理所得扣繳事宜。 同左及同上 該補助旅費視為員工其他所得,職福會應於隔年1月底前填報免扣繳憑單。
2022年2月10日 · 營利事業舉辦員工旅遊列支費用. 及申報扣繳相關規定. 一年一度的員工旅遊是員工們的小確幸,但於舒展身心靈後,公司的會計人員卻又開始苦惱 …,旅遊途中費用琳瑯滿目,除了各種憑證需判斷是否符合查核準則的入帳憑證規定、旅費的入帳會計科目為何及最頭痛的是還要分辨是否應幫員工辦理扣繳。 營利事業於舉辦員工旅遊時,除相關憑證應符合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4條規定以外,究竟費用於帳上的會計科目入帳規則為何及是否應替員工辦理扣繳申報呢? 就讓誠一來為各位彙整如下: 〈費用列支〉. 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依規定提撥職工福利金者,其舉辦員工旅遊活動所支付之費用,應先在福利金項下列支,不足時,再以其他費用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