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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院審理,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施男拘役40日,緩刑2年。判決書指出,2023年3月,施男在一家超商認識該名女子,對她外貌驚為天人,於是在3月14日白色情人節當天以電腦打字寫下:「數次見佳人手上刺青,願一識佳人,不知佳人意下如何」等語的紙條給女店員,可是女店員不領情,後來施男改買金莎巧克力,放在< ...
自由時報電子報
1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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