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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年滿55 歲且婚姻關係於被保險人死亡時已存續2 年以上。 未滿55 歲者,得自年滿55歲之日起支領。 因身心障礙而無謀生能力且婚姻關係於被保險人死亡時已存續2年以上。 ( 二) 子女或依規定子女之代位領受者( 即孫子女),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未成年。 已成年惟因身心障礙而無謀生能力。

  2. 臺灣銀行訂立新願景為「建構領導銀行,佈局全球市場」,積極支持政府經濟發展,提供相關產業資金融通服務;為因應數位金融發展,賡續推動各項創新研發;為加速國際化,積極與國際領導型同業合作及拓展海外據點,成為全球五大洲均設有據點之本國銀行,提升本行在臺資銀行間的領導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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