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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5月23日 · 台灣消費者權益發展協會秘書長呂英瑋2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一名主婦的先生經查出差,小孩又到北部求學,她很少煮飯,有天家中瓦斯沒了,一 ...

  2. 2017年5月22日 · 高雄有民眾投訴不肖業者,如果三個月沒用完瓦斯,就會多收50到400不等的驗瓶費,原本16公斤是580,但她卻收了880,多收300元,消費者發展 ...

  3. 2017年5月22日 · 高雄主婦「九個月」沒叫瓦斯 竟被罰300元. 沒有天然瓦斯的住家,一般都會叫桶裝瓦斯,但是有消費者超過三個月以上才用完一桶瓦斯,再叫瓦斯的時候竟然被加收三百元的罰款,消費者很不服,難道節能省碳還要被罰,消保團體一調查,發現瓦斯鋼瓶 ...

  4. 2017年5月22日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2日電)高雄市一名家庭主婦因超過3個月才叫瓦斯,被業者加收新台幣300元,保團體及消保官都認為,不符合 ...

  5. 一名邱姓瓦斯業者坦承,這是業界的潛規則,主要政府要定期檢驗鋼瓶,業者要負擔檢驗 費用,鋼瓶是業者的「生財工具」一定要活化運用,否則業者反而得虧本再付檢驗費,也 因此會把檢驗費「轉嫁」給使用過久的消費者。 呂英瑋說,也有一家瓦斯行乾脆把逾期未用完要罰款張貼在鋼瓶上,但瓦斯不像一般商品 ,對業者服務不滿意消費者也只能承受,想要換瓦斯行就得乖乖掏出1600到1800向他們 「買」一支「新」桶,原桶請原瓦斯行收回要看桶子新舊歸還100到300元,「這實在不合 理!」 根據「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第4條,容器所有權屬業者所有;第5條,消 費者須支付容器保證金 (容器每支不得低於300元,但如有其他證明文件者應從其依據) ,第11條消費者不繼續使用時,業者應將保證金全數無息退還消費者。

  6. 2017年5月22日 · 高雄市一名家庭主婦因為小孩到北部念書,先生經常出差,她很少煮飯,有一天家中瓦斯沒了,她叫瓦斯時,業者跟她說,16公斤一桶860,她一度以為是瓦斯漲價,後來問了鄰居才知一桶才560,她認為「坑」了,後來詢問才知,因為她太久叫瓦斯才 ...

  7. 2017年5月22日 · 可是我們長年叫瓦斯,從來沒有看到有那個安裝師父會帶秤來秤重的。 更別說退錢了! 而且太久沒叫瓦斯被罰的錢,問了四周的瓦斯行,大家都異口同聲說: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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