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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05年10月12日 · 中華民國護照 是 中華民國 外交部 所核發的 護照 ,申請資格為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 中華民國國民 指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居住 臺灣地區 設有戶籍國民或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1] 。 大陸地區人民 、 香港居民 、 澳門居民 在轉換身分為臺灣地區人民之前不適用護照條例除經中華民國外交部等主管機關認為有特殊考量及持用中華民國護照之必要之申請資格外原則上不予核發 [註 1] [2] ,中華民國護照與加簽之核發與執行由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掌理 [註 2] [3] ,中華民國護照由外交部、 駐外使領館 、 代表處 、或 辦事處 (以下簡稱駐外館處)負責簽發。 [註 3]

  2.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 中華民國國民 指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居住 臺灣地區 設有戶籍國民或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1] 。 大陸地區人民 、 香港居民 、 澳門居民 在轉換身分為臺灣地區人民之前不適用護照條例除經中華民國外交部等主管機關認為有特殊考量及持用中華民國護照之必要之申請資格外原則上不予核發 [註 1] [2] ,中華民國護照與加簽之核發與執行由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掌理 [註 2] [3] ,中華民國護照由外交部、 駐外使領館 、 代表處 、或 辦事處 (以下簡稱駐外館處)負責簽發。 [註 3] 不過自 生物特徵護照 (晶片護照)發行後,因製作需求,內嵌晶片護照皆由領事事務局製作簽發,即使於駐外館處申辦護照換領亦同。

  3. 2024年4月1日 · 護照 是一個 國家 或 地區 的 政府 發放給本國 公民 或 國民 的一種 旅行 證件 ,用於證明持有人的 身分 與 國籍 ,以便其出入本國及在外國旅行,同時亦用於請求有關外國當局給予持照人通行便利及保護。 某些情況下,一個國家政府也可給外國籍人士發放護照,如「 葡萄牙給外國人護照 (澳門) 」。 護照關係到在國外所受合法保護的權利與進入本籍國的權利。 護照上通常有持有者的 照片 、 簽名 、 出生日期 、 國籍 和其它個人身分的證明。 許多國家正在開發將 生物識別 技術用於護照,以便能夠更精確地確認護照的使用者是其合法持有人。 如今國際間旅行通常要求出示護照,但也有例外的情況。 護照實際上僅僅是一種國際認可的用來對旅行者身份鑑定的手段。

  4. 其他人也問了

    • 歷史
    • 外部連結

    起源

    1931年(民國20年)12月,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頒佈《戶籍法》,規定要開展戶籍登記和戶口調查,用以掌握各地人口分佈情況。 1939年(民國28年),國民政府頒佈《國民兵役證施行辦法》,規定適齡服兵役男子必須辦理「國民兵役證」,這應該是中華民國實行身分證制度的雛形;1941年(民國30年),為進一步加強對壯丁的管理、便於戶口調查,國民政府頒佈《國民兵身分證暫行條例》,規定凡年滿18歲至45歲的役齡男子(必要時可前後各延伸5年,即13歲至50歲),必須領取國民兵身分證。 1946年,國民政府修正公布《戶籍法》,第十一條明確提出「已辦戶籍登記之地方,得製發國民身分證,或經內政部核准以戶籍謄本代之」;同年6月,行政院頒佈了《戶籍法施行細則》,對國民身分證的有關事項做出了具體規定;同年10月,依據內政部公布的《國民身分證實施暨公務員首先領證辦法》,中央及省級公務員率先領取國民身分證。 1. 重慶市的國民身分證 2. 1949年9月30日,廣州市發出的國民身分證

    臺灣地區

    臺灣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為方便管理臺灣人,將人頭編碼,並配發證件。曾有檜木製成的證件,可能是身分地位較高之人才有。 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接收臺灣,類似良民證的臺灣身分證取消。 1949年,臺灣省政府避免中國共產黨滲透臺灣,宣佈臺灣省戒嚴令後,立刻進行戶口普查,並正式換發身分證。因為臺灣日據時期遺留戶政資料完整,換發迅速。同年12月24日,大批外省人開始以各地良民證與居留證,換發標明「外省」字樣的身分證。抵臺人員換發臺灣身分證較臺籍人士困難,不僅須申報表和一張保證書,也須找兩家店號作保。外省籍人士若無身分證,遭中華民國憲、軍、警盤問,可能被迫入伍服兵役,成為補充兵員。

    中華民國 內政部戶政司 全球資訊網(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外來人口統一證號格式專案」修正計劃(核定本)(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019年10月
    修正外來人口統一證號格式專案執行計畫(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
  5. 2024年5月19日 · 只有有戶籍國民可領取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並領有含身分證統一編號的 中華民國護照有戶籍國民相較無戶籍國民可以單憑護照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更多國家與地區而無戶籍國民或需依據各目的地的入境規定申請簽證或許可截至2024年5月16日普通中華民國護照內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者可免簽證、 落地簽證 或 電子簽證 入境的國家和地區數量為143個,在 亨利護照指數 2024年5月全球排名當中名列第34位 [2] 。 普通中華民國護照是全球評比在十年內(2010-2020年)進步第2多的護照 [3] 。

  6. 1931年(民國20年)12月,中華民國 國民政府頒佈《戶籍法》,規定開展戶籍登記和戶口調查,用以掌握各地人口分佈情況。 1939年(民國28年),國民政府頒佈《國民兵役證施行法》,規定適齡服兵役男子必須理「國民兵役證」,這應該是中華民國實行身分證制度的雛形;1941年(民國30年 ...

  7. 2005年10月12日 · 大陆地区人民 、 香港居民 、 澳门居民 在转换身分为台湾地区人民之前不适用护照条例,除经中华民国外交部等主管机关认为有特殊考量及持用中华民国护照之必要之申请资格外,原则上不予核发 [注 1] [2] ,中华民国护照与加签之核发与执行由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掌理 [注 2] [3] ,中华民国护照由外交部、 驻外使领馆 、 代表处 、或 办事处 (以下简称驻外馆处)负责签发。 [注 3] 不过自 生物特征护照 (晶片护照)发行后,因制作需求,内嵌晶片护照皆由领事事务局制作签发,即使于驻外馆处申办护照换领亦同。 驻外馆处在特殊需求下,仅可于驻地签发一年期无内嵌晶片护照,且此种护照于部分国家有相异于晶片护照的签证需求 [4] 。 历史 [ 编辑] 北洋政府时期 [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