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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從文化社福研究所碩士畢業的蔡阿嘎,人生10年有網友陪伴,畢業、結婚、生子、當爸、出唱片、出書、拍電影、組樂團,不論辦婚禮、辦展覽,都創造和粉絲共同的回憶,近來他晉升「親子YouTuber」,拍下不少兒子蔡桃貴的影片,成為一個好爸爸、好 ...

  2. 2024年5月21日 · 由於影片附上中文字幕,因而吸引許多華語圈的網友觀賞她的影片。究竟Rozette是誰?本文介紹她的背景,並盤點她評論華人歌手的知名片段。 Rozette是誰?有什麼經歷? Rozette本名Jenn Beaupre,一名來自加拿大亞伯達省的聲樂家、唱作歌手。

  3. 3 天前 · 精選書摘 2024.08.20. 摘要. 對於與自己不同的對象,我們容易抱持厭惡感。. 作者建議試著「仿效對方」,因為通常覺得「對方說的有點道理」,所以才會覺得討厭。. 對「有瑕疵」的人的言行舉止,不需要接受。. 可以試著在心裡戲謔的否定對方,讓自己覺得 ...

    • 平級之間
    • 對後輩、下屬
    • 對前輩、主管
    • 淡化「哥姐總」真的有用嗎?

    1.美女、帥哥 這個稱呼讓叫與被叫雙方心裡,都罕見地不爽:叫的人覺得這簡直太假了,說出口自己都覺得心虛。被叫的人每次聽到後,都感覺接下來一句應該是「游泳健身了解一下」。甚至不由得翻個白眼,如果再與時俱進、再接地氣一點,是不是要把這個稱呼進化成「兄弟」? 2.親愛的 每次聽到有人叫自己親愛的,都會在甜甜地一聲「哎」後暗想:你誰啊,我跟你很熟嗎?而且如果是同性這麼叫也就罷了,異性同事也在微信發個親愛的,萬一被對象誤會怎麼辦? 3.小哥、姐姐 當穿著老爹鞋的年輕同事,嘴角捏起恰到好處的微笑,眼中泛起單純而不做作的光,清脆地呼喊「姐姐」時,自己只會默默瞟過她的工牌,然後心底OS:姐什麼姐,明明你比我還大好嗎! 千萬別以為叫「姐姐」能顯得自己多麼緊跟潮流。要知道,在「女生最討厭的稱呼」排行榜裡,「姐姐...

    1.小+姓 還有許多人會比較厭煩被叫做「小李」、「小張、「小王」。感覺叫這個稱呼的前輩,言語中莫名有一種優越感,昭告著我比你熟悉工作,我經驗比你豐富。 而且如果年齡差別不大、職位平級、在一起工作時間超過三年,難道還要被這麼叫?你叫出口的那一瞬間,都不覺得尷尬嗎?

    1.哥、姐 以刻意拉近距離、籠絡人心為目的的「哥姐之稱」更是耍流氓。職場是薛丁格的家庭,安撫你時,老闆告訴你「咱們就是一家人」。批評你時,又跟你說「職場不相信眼淚,要哭回家哭」。所以千萬別以為,叫了「哥、姐」,就能真成一家人。 也有人覺得,沒這麼複雜吧?這只是為了顯得親近而已。 我只能說,別天真了。如果真的是為了親近,你試試叫比你大20歲的主管一聲阿姨,叫年過花甲的董事長李爺爺試試,估計你第二天就能考慮跳槽了。 當然,還有一個全體通用的職場禁忌稱呼,那就是全名。畢竟對大部分人來說,小時候怕爸媽叫全名,上學時怕老師叫全名,工作後怕主管叫全名。 為什麼網路業大公司都愛起綽號?不只是厭惡「哥、姐」,許多中國網路業大佬都公開表示過對「總」文化的厭惡。 早在2013年,周鴻禕便在內部郵件中嚴厲杜絕叫「...

    但是從另一方面說,取了暱稱,真的就能達到所謂的職場平等嗎?且不說對於一個幾萬人的大廠,想個不重複的暱稱,耗費的腦細胞比起糾結職場稱謂時,有過之而無不及。更何況,就算起了暱稱,你哥仍然還是你哥。不改變組織結構和層級關係的一切改名,都是耍流氓。 其實不同的稱謂只是「果」,只是一個符號而已,真正塑造等級的「因」,在於職級差距和收入差距。 如果你不在乎等級觀念,就算叫了「哥、姐、總」,也一樣能夠勇敢說出自己的觀點。而如果你在乎等級觀念,就算對方叫做楊過,怕是如果對方是你的主管,你會尊稱一聲「楊少俠」,如果對方是你的下級,你也會默默鬍子,慈祥地叫一聲「過兒」 。 甚至敏感的人,依然能夠從綽號體系中,抽絲剝繭般嗅到身份差異。比如在阿里巴巴,擁有一個好名字,肯定是入職早的資深員工,普通員工一般綽號只有2個...

  4. 2018年7月24日 · 瓦城、鬍鬚張、摩斯都指定找他買!. 億東如何在大家不吃的時代逆勢成長?. 三好執行董事陳信佑(中)透露,家族成員每天11點都會齊聚一堂,現煮現吃當天要出貨的,只要口味不對勁,就會送回南部工廠找原因,這個習慣已經傳承30年以上 ...

  5. 2013年11月28日 · 假設你個非常保護朋友的人,所以你將你的好友名單顯示調成「只限本人」,但當陌生人向你傳送好友邀請時,Facebook會自動計算一份你和陌生人之間最有關係的名單出來 (無論你是否同意這位陌生人的好友邀請), 而這裡面常會包含已經被你隱藏起來 ...

  6. 2015年11月4日 · 之前在新聞看到一個案例,A在網路上說B以前酒店妹,B告上法院,結果法院判決結果寫說,雖然B以前真的做過酒店,但因為B不公眾人物,純屬私德問題,所以A還是成立誹謗罪,簡單來說,就是B雖然勝訴了,可是也變成法院認證的酒店妹了哪(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