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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6月25日 · 基於以上的考量,所以消費者在網購的時候,才特別享有收貨後七天的「猶豫」,在期間內都可以享有「無條件解除買賣契約」的權利,也就是可以「無條件退貨」啦。. 事實上,在其他類似的買賣交易,例如:電視購物、郵購買賣、訪問買賣(嘉南 ...

  2. 2020年1月31日 · 退貨只能退購物金? 賣家在收到退貨商品或解除服務通之後的15天內,一定要退還消費者已支付的對價,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購物金或現金,但賣家不能強迫消費者接受只退購物金。 不適用七天鑑賞期的賣家和商品,就不能退貨? 確實不是每個賣家和商品都適用七日鑑賞期,因此不能以七日鑑賞為由來退貨,但如果商品有瑕疵的話還是一樣可以退貨的。 只要在七天鑑賞期內,買家可以愛怎麼退貨就怎麼退貨

  3. 2020年7月27日 · 要退貨,但是卻不好退貨呢?運費又要誰支出呢?萬一無法退貨怎麼辦? 網路購物這個生態在台灣而言非常的友善,幾乎下訂後的2到3天內可以拿到訂購的商品。

  4. 網路購物七天內消費者可要求退貨? 我們是從事電子商務交易的網站,顧客下單後,我們再向配合的廠商訂貨送給消費者,但最近常發生消費者收到貨品後退貨的情形,公司否可以拒絕? 為避免消費者因過於倉促而購買不適用或不必要的商品,消費者保護法特規定在郵購或坊間買賣下所購買的商品,不論是否已經付款,都可以再商品收到後七天內要求退貨,以付款的消費者可用書面通知解除契約,要求退回已支付的價金。 而消費者要求退貨時,不必說明任何理由。 至於網際網路上所購買的商品,目前法律並無明白規定是不是屬於郵購買賣。 但郵購買賣的交易行為,是消費者只從商品型錄和說明中獲得商品訊息,未看到實際貨品。 網路買賣也是相似情形,只是在瀏覽電子商店時,經由網站經營者所設計製作的線上型錄獲得商品資訊。

  5. 2020年2月27日 · 本文. 若有使用過網路拍賣平臺購物,一定知道有7天的猶豫期間,無論稱為猶豫期間或鑑賞期,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規定,網在7天之內,消費者可以不附理由以及任何費用,以法定方式解除契約 [1] 。. 如果在網碰上像案例這樣的糾紛,要解約退回商品 ...

  6. 2019年1月12日 · 消費者保護法有規定,網路購物(通訊交易的一種,例如電視購物也是)時,原則上消費者可以在收到商品、服務後7天內,與賣家解除契約。 例外不行的像是購買生鮮商品、客製化商品、個人衛生用品等情況 [1] 。

  7. 網購宅配美食業者可否自訂「只有到貨3天內可退換貨」之條款? 消費者透過網際網路向企業經營者購買商品,運費應由誰負擔? 企業經營者網站可否規定「不提供7日無條件退貨」? 網路購物,以刷卡消費,寄達之商品有瑕疵,該怎麼辦? 通訊交易之消費者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拆開包裝或使用商品,是否仍可行使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之解除權? 參加網路集資抽獎活動,是否適用消保法? 共2頁, 每頁 筆,共19筆. «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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