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請產假期間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勞僱之間勞動契約仍然存在。 二、員工請產假期間工作年資應予併計,該合約期間的獎金仍應發放;至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工作年資可不予併計,該合約期間的獎金可不予發放。 相關課程可參考黃竑鈞老師...
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6條規定,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子女滿3歲前都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可請兩年,最短可請1個月,前6個月有八成薪的育嬰留職津貼可請領。 過去育嬰假遭詬病僵化不好用、不符合家長實際需求,民間團體近幾年不斷倡議讓育嬰假使用更彈性,開放以小時為請假單位,並延長至子女8歲前都可申請。 勞動部這次試辦彈性育嬰假,試辦對象仍以育有3歲以下子女的受僱者。 試辦期間為5月9日起至12月31日,但有必要者,也得擬訂較短的試辦期間。 勞動部條平司司長黃維琛說,目前已有64家公私部門參與試辦,絕大多數為私人企業,總共56家,截至5月底前,事業單位都還可提送計畫申請參與。
A.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五條: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 ...
依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6條規定,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子女滿3歲前都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可請兩年,最短可請1個月,前6個月有八成薪的育嬰留職津貼可請領。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則規定,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於10天前以書面向雇主提出。 黃維琛說,這次小規模試辦計畫,規畫以需輪、排班或第一線面對民眾的事業單位為試辦對象,透過實際試辦操作,務實瞭解問題所在,試辦期間為今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受僱者得以不於5天或7天的期間為原則申請育嬰假,申請次數建議以3次為限,並且須在請假前5天以書面向雇主提出申請。 但若雇主有意願提供優於計畫的試辦模式,也可自行微調申請天數、次數、申請形式。
一、有關育嬰留職停薪之「留職停薪」於勞工法令上之意涵,係指勞雇雙方合意「暫時停止勞動契約之履行」,勞動契約並未終止。 二、承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勞雇間之勞動契約並未終止,所詢員工於育嬰留停期間,如依前開條例規定自薪津內扣繳職工福利金,依法公平享有各項福利措施。 &nbs...
留職停薪之年資是否計入工作年資中 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
三節獎金如不是工資性質,安胎假期間是否能領,依據雙方契約約定內容。 如果性質是工資,三節獎金所涵蓋範圍如為安胎假期間 (超過30日部分),無對價關係,員工無請求權,留職停薪期間能否領年獎,一樣是年獎性質,如為工資,留停期間不能領,非留停期間依比例,如非屬工資,視約定。 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