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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9,485元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5,437元。 ()中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5,437元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4,049元。 ()非屬前二款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5,437元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4,049元。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1.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申請調查表 (2份)。

  2.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列印內容 [另開新視窗] 注音. ::: 申請說明. 應備文件. 洽辦資訊. 臺北市社會扶助申請表. 一、服務內容: 1.本市列冊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9,485元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5,437元已為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社會局將主動核發毋須申請)。 2.本市列冊中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5,437元;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4,049元(已為本市列冊之中低收入戶,社會局將主動核發,毋須申請)。 3.非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5,437元;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4,049元。 二、服務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3. 福利項目說明. 福利名稱: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福利說明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符合下列規定者: 1.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113年度標準為3萬6,861元)。 2.全家人口動產(含存款本金、投資、有價證券)未超過一定金額。 (第1人200萬,每增加1人增加25萬) 3.全家人口不動產(含房屋、土地)價值未超過臺灣省不動產限額(113年度標準為732萬元)。 註:全家人口含申請人本人、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綜所稅申報扶養之納稅義務人。 年滿65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基於福利最佳原則,請先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4. 依法領有身心障礙者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並具下列資格者得請領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以下簡稱生活補助費): 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於機構夜間式或全日住宿式服務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一)低收入戶。 (二)中低收入戶。 (三)家庭總收入及財產符合下列基準: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 2.家庭總收入應計算人口之所有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價值合計未超過一人時為新臺幣二百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5. 經濟安全服務(含生活補助租金補貼日間照顧及住宿式費用補助身障及長照輔具補助居家無障礙改善等) 多元照顧支持服務(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小作所日間照顧中心社區居住自立生活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

  6.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一、承辦人員:各區公所社會課. 二、聯絡電話:各區公所社會課. 三、傳真電話:各區公所社會課. 四、地 址:各區公所社會課. 五、洽辦單位: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 六、服務內容: (一)列冊低收入戶者: 1. 輕度 每月補助5,437元. 2. 中度以上 每月補助9,485元. (二)符合最低生活費2.5倍以下者: 1. 輕度 每月補助4,049元. 2. 中度以上 每月補助5,437元. 七、服務對象:依法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具下列資格者,得請領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一)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 (二)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 (三)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於機構夜間式或全日住宿式服務。 (四)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低收入戶。

  7.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津貼應具資格條件及應備證件資料為何?. 發布單位: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一、資格條件: (113年) (與政府提供其他生活補助或生活津貼僅能擇優領取,不得重複) 1.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市。. 2.收入:全家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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