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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投保金額 註:1.自11311日起配合基本工資調整,第一級調整為27,470元。 4.自11011日起費率調整為5.17%。 3.自11171日起,投保金額最高一級調整為219,500元。 2.自11311日起調整平均眷口數為0.56人,投保單位負擔金額含本人 及平均眷屬

  2. 1.自11311日起配合基本工資調整,第一級調整為27,470元。 2.自11311日起調整平均眷口數為0.56人,投保單位負擔金額含本人及平均眷屬人數0.56人,合計1.56人。

  3. 健保局依照行政院衛生署呈報行政院健保費調整方案,擬定「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並已建置於該局全球資訊網「99年保費調整」專區中的Q&A,以供投保單位及民眾參考。

  4. 健保諮詢服務專線: 市話撥打 0800-030-598 或 4128-678(不須加區域碼) 手機改撥 02-4128-678 辦理各項健保業務,請至各分區業務組辦理 臺北業務組:(02)2191-2006 100008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1號 北區業務組:(03)433-9111 320216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3段

  5.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內部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項目彙整(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7條規定公開事項) 資料提供使用 本署健康資源系統網站

  6. 其他人也問了

  7. 中央健康保險表示,行政院衛生署已公告全民健康保險費率調整為5.17%,投保金額上限調整為182,000元,自99 4 l 日生效,為使99年4月健保費能正確計,各投保單位如有員工投保金額超過131,700元者,請儘速申報調整,並依費率調整方案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