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 內政部審理都市計畫、重要濕地、海岸管理、都市更新及土地徵收等土地案件時,審議委員經常面對案情複雜、爭點眾多案件或者案件中涉及專業性及技術性之特定爭點,而需要透過「聽證」—公開論辯的程序,忠實呈現雙方論點,將爭點釐清、使案情辯明,以作成正確決策。 聽證程序的核心功能在於透過嚴格的程序設計,保障人民權利,強化行政決策品質。 公平參與及實質有效參與,更是聽證程序能否貫徹嚴格性、要式性及公平性並得到各方信賴的基礎。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3年3月5日 · 聽證會是以接近司法程序般嚴格的方式進行誰可以出席陳述意見什麼樣的證據才可以被提出誰可以對政府人員提出問題進行辯論都必須按照嚴謹的法定程序進行此目的在於使權利受到重大影響的人民可以充分有效的陳述意見美中不足的是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政府最終決策才必須受到人民在聽證會提出之意見拘束此點是我國聽證會與外國最大的不同。 行政程序法第 108 條第 1 項規定:「行政機關作成經聽證之行政處分時,除依第四十 三條之規定外,並應斟酌全部聽證之結果。 但法規明定應依聽證紀錄作成處分者,從其規定。 但因為程序繁雜,如果任何行政程序都用聽證,勢必會提高行政成本,因此只有對人民權利或公共利益有重大的行政程序才適合用聽證會除了法律強制行政機關辦理聽證外,行政機關也可以視情形自行辦理聽證。

  3. 聽證會 這個概念在 中國大陸 與 美國國會聽證會 有所差異,其目前多是為一種官僚面向 公眾 對提高部分 行政 管制 價格的干預行為作說明的 會議 ,議題範圍被制定得很小。 基本聽證會是由 行政機構 主持, 旁聽者是當局會前遴選出來的小量數目的相關利益方面的人士 [原創研究? ] ,一般可能直接受影響的普通民眾難以被安排到會,而且即使旁聽者反對主持者所謂的 諮詢 方案 , 行政部門只需「聽取意見」而根本在架構上不會受到有效的阻嚇壓力 [原創研究? ] 。 行政機構召開會議涉及議題謂關係民眾日常生活事務,不過在行政行為涉及到市區內的 規劃 建造、 公共安全 、 交通 服務等關乎 市民 生活的事宜上, 無見召開聽證 [原創研究?

  4. 2023年12月12日 · 公聽會是什麼?. 公聽會大多是行政機關為了蒐集意見邀請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或專家學者等出席類似於舉辦座談會的形式程序上並無嚴格的法律規定實務上可區分為自辦與公辦兩種形式。. 依據都更條例第32條第2項第3項及第48條規定可知實施 ...

  5. 《行政程序法》 〈行政程序法上聽證運作之實務與技巧〉,陳明堂、郭俊榮. 聽證(Hearing)係為落實英美法的自然正義原則——「兩造兼聽」概念,因此廣義言之,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為了立法、爭訟與行政裁量等行為時,給予相對人、利害關係人、學者專家等以口頭書面提供意見之機會,均為聽證的概念。 美國國會舉行聽證會的情形圖片wikimedia commons)。

  6. 所謂聽證是指 行政機關 或立法機關為監督行政調查行政違失或制訂法律時於作成決定前給予 利害關係人 提出事實並且向作成決定的機關辯論 詰問 [1] 。 例如中選會在審酌公投提案是否符合憲法、法律規定時,舉辦聽證協助釐清爭點 [2] 。 另外,常跟聽證會一起提到的是「 公聽會 」,如果從都市計畫的角度而言,公聽會與聽證會皆屬於「民眾參與」政治權力的再分配,讓原本沒辦法發表意見、影響決策權力的民眾,可以對於政策提供建議,並被納入未來的政策實踐中,只是這兩者的參與作用與保障的方式不相同 [3] 。 聽證相較之下有嚴格的程序規定 [4] ,機關的決定也必須斟酌聽證的結果 [5] 。 註腳. 陳明燦(2018),《土地徵收導論》,第2版,頁69。 公民投票法第10條 第3項、第4項:「

  7. 聽證會 起源於英美是一種把司法審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式的制度。 聽證會模擬司法審判,由意見相反的雙方互相辯論,其結果通常對最後的處理有拘束力。 在中國,除了行政程式中有聽證制度外,立法中也有聽證制度,已經有多個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規時進行了聽證。 基本介紹. 中文名 :聽證會. 外文名 :Hearing. 起源 :英美. 釋義 :把司法審判的模式引入行政的制度. 原則 : 公開 原則, 公正 原則, 客觀. 基本信息,含義,具體解釋,詳細信息,涉及問題,聽證機構,聽證參加人,聽證範圍,聽證原則,組織程式,具體流程,聽證準備,舉行,聽證報告,其他信息,紀律事項,三大種類,改革必要性, 含義. 聽證會是一個 新生事物 ,因此有必要明確它的含義。

  8. 聽證會 这个概念在 中国大陆 与 美國國會聽證會 有所差异,其目前多是为一种官僚面向 公众 对提高部分 行政 管制 价格的干预行为作说明的 会议 ,议题范围被制定得很小。 基本听证会是由 行政机构 主持, 旁听者是当局会前遴选出来的小量数目的相关利益方面的人士 [原創研究? ] ,一般可能直接受影响的普通民众难以被安排到会,而且即使旁听者反对主持者所谓的 咨询 方案 , 行政部门只需“听取意见”而根本在架构上不会受到有效的阻吓压力 [原創研究? ] 。 行政机构召开会议涉及议题谓关系民众日常生活事务,不过在行政行为涉及到市区内的 规划 建造、 公共安全 、 交通 服务等关乎 市民 生活的事宜上, 无见召开听证 [原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