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伊朗核問題 ,簡稱 伊核問題 ,是伊朗於1950年起開發核工業所引發的國際問題。伊核問題在2006年初成為 美國 、 伊朗 關係核心問題,並成為美伊戰爭的潛在導火線。2015年4月2日,伊朗、伊核問題6國達成《 聯合全面行動計劃 》,以系統性解決伊朗核問題 [1] 。

  2. 伊朗核问题 ,简称 伊核问题 ,是伊朗于1950年起开发核工业所引发的国际问题。 伊核问题在2006年初成为 美国 、 伊朗 关系核心问题,并成为美伊战争的潜在导火線。 2015年4月2日,伊朗、伊核问题6国達成《 联合全面行动计划 》,以系统性解决伊朗核问题 [1] 。 历史. 早期. 1968年伊朗报纸:伊朗核能科学家四分之一是女性. 1950年代,伊朗开始 核能源 开发,而當時美國與伊朗的 巴勒維 政府是盟友關係,伊朗在中東的作用可以有助以色列抵抗 阿拉伯國家 。 1979年之後. 2003年,伊朗與 伊核问题歐洲三国(E3) 的談判。 2013年, 伊核问题六国(P5+1) 举行伊朗核问题磋商。 2006年,伊朗与伊核问题六国举行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 联合全面行动计划 》谈判。

  3. 其他人也問了

  4. 伊朗核问题 ,简称 伊核问题 ,是伊朗于1950年起开发核工业所引发的国际问题。伊核问题在2006年初成为 美国 、 伊朗 关系核心问题,并成为美伊战争的潜在导火线。2015年4月2日,伊朗、伊核问题6国达成《 联合全面行动计划 》,以系统性解决伊朗核问题 [1] 。

  5. 聯合全面行動計畫 [4] (英語: Joint Comprehensive Plan of Action , 縮寫 為 JCPOA ; 波斯語 : برنامه جامع اقدام مشترک ‎),通稱 伊朗核問題全面協定 [5] ,簡稱 伊朗核協定 (英語: Iran nuclear deal )或 伊朗協定 (英語: Iran deal )、 伊協定 ,是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與 伊朗核問題六國(P5+1) (包括 中國 、 法國 、 俄羅斯 、 英國 、 美國 5個 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與 德國 )以及 歐盟 ,於2015年7月14日在 維也納 簽訂的國際協定,主旨為解決 伊朗核危機 [6] 。

  6. 在未来15年内伊朗不得生产浓度超过3.67%的浓缩铀不得建造生产钚所必需的 重水反应堆 或是对现有反应堆的燃料进行再处理。同时,未来十年内伊朗的铀浓缩活动将被限制在单个核设施内,且只能使用第一代离心机。其他核设施将转作他用以防止核扩散风险。

  7. 早在2013年11月伊朗就與P5+1國家在 日內瓦 簽署了伊朗核問題臨時協議 (英語:Geneva interim agreement on the Iranian nuclear program) 》,並於2014年1月20日生效 [7] 。在之後的二十個月時間裡各方圍繞達成一個關於伊朗核問題全面協議而展開 談判進程 [8] 。

  8. 历史. 对伊制裁. 2003年伊朗與 伊核问题歐洲三国E3) 的談判。 2002年8月伊朗流亡组织「 伊朗反抗力量全國議會 」揭露伊朗在 納坦茲 的祕密鈾濃縮廠還有重水設施引發國際社會恐慌伊朗可能邁向研發核子武器。 [13] 2003年2月時任伊朗總統的 穆罕默德·哈塔米 承認納坦茲設施確實存在但聲稱它僅用於生產供應核電廠的低濃縮鈾燃料。 2003年5月,伊朗准許 國際原子能總署 視察,但拒絕調查員取樣。 2003年6月,國際原子能總署報告判定,伊朗無法符合保障監督協定規範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