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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op. Jan 14 Wed 2015 00:46. 【勞動檢查專欄第一次申請勞動檢查就上手) 烈火(作者曾參與勞動檢查實務工作,為勞動視野工作室會員)&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義務諮詢團隊. 【前言】 我國訂有多項勞動法令來保障勞工的職場權益與工作安全,但是實際上不少雇主不理解或是不願意遵守這些規範,造成勞工身心受損,此時勞工如果沒有工會作為後盾,除了走進法院對雇主提告之外,其實還可以向國家機關提出檢舉—也就是申請勞動檢查,要求國家介入來糾正雇主繼續侵害勞工權益的行為。 但不少勞工不清楚要如何檢舉、或是擔心檢舉後會被秋後算帳,針對這些問題,勞動視野工作室自16期開始將推出系列問答,解決您的疑惑,讓您更明白如何捍衛自身權益。 本月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以下的勞動檢查實務問題:

  2. 2015年4月15日 · 勞動條件陪檢人制度制度法源臺北市勞動局按勞動檢查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勞動檢查員實施勞動檢查認有必要時得報請所屬勞動檢查機構核准後邀請相關主管機關學術機構相關團體或專家醫師陪同前往鑑定事業單位不得拒絕創立勞動條件檢查陪同鑑定制度」,並訂定台北市勞動條件檢查陪同鑑定作業要點」,為具體執行之依據Q25最近新聞上很火熱的北市勞動局勞動條件陪檢人制度」 (臺北市勞動條件檢查陪同鑑定作業要點),內容是什麼呢? 只有北市適用嗎? 答:以往,按勞檢法第23條之陪鑑規定,勞檢機構通常在安全衛生檢查時採用,今臺北市勞動局的勞動條件陪檢人制度之設立,應是全國創舉,前無古人,目前亦後無來者。

  3. 2014年11月12日 · 是要找勞工局或是勞檢處? 有差別嗎? 」(http://laborvision.pixnet.net/blog/post/107140087)。 如果美美是向台北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申請勞檢此案將函轉至高雄市勞工局因各機關勞檢員無法至非轄區內的勞務提 供地檢查,如堅持受理,則北市僅能發文要求公司派員𢹂書面資料來受檢,卻對高市勞務提供現場實際情況一無所悉。 那麼,除非資方"俯首認罪" 且自備違法照片及相關勞工簽認之證言書等,否則不可能完成檢查。 因此,原則上,各主管機關以勞務提供地為準,作為管轄界分。

  4. 2015年1月14日 · 名片. Jan 14 Wed 2015 00:46. 【勞動檢查專欄第一次申請勞動檢查就上手). 烈火(作者曾參與勞動檢查實務工作,為勞動視野工作室會員)&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義務諮詢團隊. 【前言】. 我國訂有多項勞動法令來保障勞工的職場權益與工作安全,但是 ...

  5. 2015年1月14日 · (一)首先,勞動檢查法第13條規定:「勞動檢查員執行職務,除左列事項外,不得事先通知事業單位:一、第26條規定之審查或檢查。 危險性機械或設備檢查職業災害檢查。 四、其他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主管機關核准者。 (二)但例外的情形則如,即檢查員雖未事先通知雇主,逕至事業單位登記地或工作場址實施檢查,惟現場未有營業事實,或是申訴人被事業單位派駐提供勞務之案場已撤,而該事業單位卻登記在轄區外、或事業單位負責人及人事主管不在現場,經聯絡未果,或一時因故不能或其強勢表態不願提供資料等情,致有再次檢查之需要,致雇主於第二次檢查前有時間準備資料的情形。 第二、同一案於第二次勞檢前,雖然亦不會通知第二次勞檢時間,但雇主確實即有時間準備資料應對:

  6. 2011年7月13日 · close. 記者林思慧台北報導 勞委會調查全台有70萬人被雇主A走加班費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今 (13)日表示即日起到年底將針對7大行業1萬家企業展開掃A勞動條件專案檢查」,預計本週公布首波公司企業名單因為國內企業主動輒將責任制掛在嘴邊使得加班對許多人來說已是標準配備」。 有鑒於此,勞委會特別進行「勞工工作與生活平衡調查」,而12日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近一年來,全國有5成勞工有加班情形,但當中有1成2(約70萬人)形同遭雇主A走加班費。

  7. 2013年12月17日 · 做了一個多月身體慢慢出現異狀精神緊繃心情憂鬱失眠胸悶心悸盜汗獨處時就哭而且常常有不好的想法撐到 7/25 到台北三總檢查確診後醫師建議換個輕鬆的工作在身心靈都無法健全的狀況下我迫於無奈 7/29 跟老闆口頭確定請辭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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