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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負賠償之責:

  2. 2023年10月13日 ·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係指企業、團體或機構於從事營業或業務活動因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之傷害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3. 公共意外責任險,顧名思義,就是指投保人或其受僱人在營業場所或舉辦活動時,因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由保險公司負責賠付的險種。 因此,公共意外責任險的賠償範圍涵括了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營業處所內發生的意外事故、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的意外事故,以及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於保險期間內,因在本保險契約所載活動處所舉辦活動而發生的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 可以參考 產品責任險保什麼? – 瞭解產品責任險保障內容與承保範圍. ## 公共意外責任險賠償哪些項目?

  4. 所謂的「公共意外責任險」,指的是公共場所或營業場所向產險公司投保的責任保險,保障的範圍包含以下2種情況: 1. 投保的業者與其員工,經營業務時在營業處所內發生意外事故。 2. 消費者因公共、營業處所的建築物、通道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意外事故。 因此,無論是在餐廳因為地板濕滑跌倒,或是娛樂場所逃生出口標示不清,導致火災時延誤逃出時間受傷等,這些在指定場所內發生的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皆屬於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障範圍。 目前各縣市政府對特定的「營業場所」,皆有規定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以《臺北市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為例,共制定13類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的場所,例如美食街、餐廳,或是醫療照護場所等。

  5. 在火車站、捷運站發生事故可求償? 然而,什麼樣的公共場所才能投保意外責任險? 林榮宗說,公共意外責任險的要件之一是必須在一個營業場所或公共場所,至於像火車站、捷運站這種地方,雖可投保,但因屬於公有的公用設施,通常並未被要求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而是由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以保障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 以台北火車站為例,鐵路法第63條就規定:「鐵路旅客、物品之運送,由交通部指定金額投保責任險,其保險條款及保險費率,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核定。 」,因此鐵路局有義務為旅客投保旅客運送責任險,大眾捷運法亦有類似法規規範。 林松基則補充,火車或捷運的乘客責任保險,保障的不只限於坐在車上的乘客,原則上只要是進了閘門,不管是在月台候車的等待期間、上下車或在車子行進中發生意外都能夠獲得保障。

  6. 2020年11月11日 · 什麼是「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許多縣市政府均規定消費場所的店家,必須投保一定保險金額以上的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做為消防安檢的必備查驗項目之一,但什麼是「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呢? 保單承保範圍:

  7. 不一定,必需符合以下要件才可獲得公共意外責任險的理賠: 一、限於保險單載明之「營業處所」或「活動處所」內發生的意外。 二、民眾發生的損害需因企業經營者經營業務行為或設施所造...更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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