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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0日 · 我國勞動法令雖然沒有規定雇主給付年終獎金的義務(請參勞基法第 29 條),但是勞資雙方可以在勞動契約中、或是雇主可以在工作規則中訂立相關的規範,若有訂立,則年終獎金如何發放、年終獎金是不是工資,這些就要依這些規定來判斷,而不再是勞基法第
2015年6月16日 · 國際勞工組織早在 1935 年便建立每周工作 40 小時的原則,我國公務員早在 2001 年時,就實施周休二日,然而我國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卻繼續維持雙週 84 小時工時制度,終於立法院於民國 104 年 5 月 15 日修正通過,將法定正常工時縮減為一週 40 105
2016年2月16日 · 一:加班費的發放方式,公司硬性規定只能領加班費,可以嗎? 明明公司還有補休的選項(加班單子上有二個選項勾選)。 二:出勤六小時,可領加發一日工資(八小時)。
2014年10月14日 · Oct 14 Tue 2014 13:37. 【每月勞動權益解析】我的勞動權益總體檢表(一) 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諮詢義務團隊」 【前言】 本工作室義務接受會員勞動諮詢以來,發現雇主諸多違反勞動基準法(下簡稱勞基法)之問題。 其實,雇主漠視勞動權益,違反勞動基準法,主管機關依法是可以處罰的! 因此,本工作室特以本系列專文將以「簡單的表格」舉例說明一些「不該發生卻常見」之雇主違法應處罰的行為,讓大家好好的為雇主進行勞動基準法之總體檢,如發現有雇主相關可能涉及違法之情形,應主動進一步提出諮詢,以尋求救濟方法,勇於拒絕違法,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Q1:關於「工資給付」,雇主哪些行為可能違反勞基法而應該處罰呢?
2014年9月11日 · 勞動基準法(下簡稱勞基法)第 19 條規定,勞動契約終止時(無論是自願或非自願離職),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 一般而言,此即所謂離職證明書。 勞動契約經勞工合法終止後,勞工固得請求公司發給服務證明書,惟該條只規定雇主有發給服務證明書之義務,但沒有限於何種情形之離職,也就不是不論何種原因離職,雇主均有發給義務,其目的係為便利勞工謀求新職,以證明其工作經驗。
2013年12月17日 · 爭議起因為:W於七月口頭向資方提出離職協商,未料資方還未與W對離職一事達成共識時就逕自從七月薪資中扣除新台幣二萬元來作為離職違約金的抵償,而且還要w在扣款單簽上名表示同意,爭議因此而起!. 事實上,W與資方簽訂的僱傭契約書中雖然有約定W的 ...
top. Jul 20 Wed 2016 22:23. 【重要公告】請讀者&會員轉至「勞動視野協會」新網站. 各位勞動視野工作室的讀者與會員好: 由於本工作室即將擴大轉型為協會,也同步架設新網站於:https://labor-vision.org/ 希望可以讓各位讀者們更簡便接收勞動權益相關訊息! 即日起,請申請工人義務法諮的會員們也移至我們的新站閱讀諮詢回覆,有建議亦歡迎與我們交流, 感謝您過去對於勞動視野工作室的支持,也請繼續參與籌備中的勞動視野協會,繼續為勞動權益的保障努力! 勞動視野協會籌備處 敬上. LaborVisi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 (1) 人氣 () top. Jul 14 Thu 2016 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