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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自去(112)年6月1日起每年常態性發放16歲至22歲國民每人500元青春動滋券,為提供青年朋友有1年完整抵用期限,於去年10月13日宣布112年度青春動滋券延長抵用至今年6月30日,體育署提醒尚未領用的青年朋友於期限內抵用完畢,除享受運動的樂趣,同時也支持運動產業。 體育署提到
桃園電子報 via Yahoo奇摩新聞
5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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