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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日 · 勞動部指出,實務上仍有雇主誤以為勞工工作滿半年取得的3天特休,可從滿1年的7天中扣除,依法勞工工作年資滿半年及滿1年的3天及7天特別休假,雇主應分別給予。 例如:勞工在111年3月1日到職、112年4月1日離職,其享有的法定特別休假日數分別為滿半年的3日,以及滿1年的7日,共計10日。 2、雇主逕自排定勞工之特別休假期日: 特休日期應按勞工意願排定,當事業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者,雇主不得於補班日當日逕自要求勞工排定特別休假;或事業單位受景氣影響而需減班休息時,也不得逕自將勞工的特別休假納入排休。 3、未給予部分工時勞工特別休假:
2023年11月5日 · 快到年底了,勞動部公布特休假NG態樣,包括工作滿1年卻只給7天特休、逕自排定勞工特休日期、沒給時薪打工族特休假、 未告知勞工下一年度可休特休天數、 未每年定…
2024年2月1日 · 據《勞基法》規定,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超過3年者,勞工工作滿3年便可終止契約,但須在30天前預告雇主。 若為不定期契約,勞工若想終止契約,工作3個月以上但未滿1年者,應在10天前預告;工作1年以上但未滿3年者,得在20天前預告;工作3年以上者,則須在30天前預告。 除此之外,離職預告期必須要在離職預告期「前1天」提出,「離職日」是在離職預告期「後1天」,但預告期包含假日、例假日、國定假日、特別休假;而且只要確認雇主有聽懂並了解你要離職這件事,不管離職預告口頭上講或傳訊息、白紙黑字通知都可以,只需要「告知」雇主,並不需要雇主「同意」。 相關新聞. 老闆是老公主、同事有中二病 她崩潰問「年後轉職原因」網一面倒. 龍年轉職潮! 上班族跳槽盼加薪12% 投141封履歷才找到新東家. 報復性轉職潮啟動!
2024年1月17日 · 有網友分享某家保全公司的公告,除了春節6天連假禁休,若要休假就要包紅包給代班人員,而且1、2月不准申請離職,諸多規定明顯已經違反勞基法,掀起一陣熱議。 一名網友在臉書《爆廢公社二館》貼出公告,可以看到某保全公司規定,第1點提到未穿制服會影響案場續約,若違規第一次停發制服津貼500元,爾後每次500元得連續處分。 此外,還停止1~2月份所有人員的離職申請,「為確保社區整體安全,今年1月2日至2月14日期間,暫停受理離職申請,敬請同仁配合與諒察」。 保全公司公告。 (圖/翻攝自爆廢公社二館臉書) 公司更規定,正職人員2月8日至2月13日請勿排休,「若有排休麻煩留下委員會給您的紅包,給替您辛苦執勤的代班人員」。
2023年10月27日 · 雇主如有違反,勞工可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勞工局(處)申訴,查證屬實,將依法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勞動基準法》第38條將特休日期「排定權」交給員工,因此員工可依自己的意願來決定特休日期,而在法律上的性質,員工一旦排定特休就屬「形成權」,不需要經過雇主同意就能夠生效。 雇主若拒絕員工請特休,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 相關新聞. 上班不苦NOW/6成5民眾下班LINE不停! 可不讀不回嗎、怎樣算加班. 加班費這樣給! 強迫換補休、只用底薪算都不行 提早到班也要給錢. 上班族跳槽平均增7K! 她華麗轉身成外商客戶經理、年薪近百萬. 新聞關鍵字: 人力銀行 、 休假 、 確診 、 職場 、 轉職 、 隔離.
2024年4月29日 · 政治. 2024-04-29 12:42:12 新聞來源 : 中央社. 藍委推勞基法7大修正 雇主召回休假勞工須給交通費.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等人今天共同提出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法案內容涵蓋入職、在職、離職等各項勞動權益,聚焦7大修正概念,包括雇主於勞工休假時緊急召回出勤,雇主須負擔召回勞工的交通費等額外成本,包含車票、機票及其他支出。 勞動節將至,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游顥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公布共同領銜提出的勞基法修法版本,主張針對勞工試用期法制化、不得拒絕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書、雇主強迫或誘騙勞工簽署自願離職書將處罰鍰、雇主欠薪通報義務、雇主欠薪得強制執行、休假召回成本補償、天災退避權等制度進行修正。
2024年5月15日 ·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工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 台灣已是高齡化社會,退休年齡也不斷提高,目前勞基法規定,勞工非年滿65歲,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 為鼓勵健康且有意願的資深勞工持續貢獻職場,審查會今天初審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雇主經勞雇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勞工退休年齡。 列席的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即使不修法,依現行勞基法規定,勞雇雙方可以協商退休年紀,不過,定明清楚也是好事,並不反對立委提案。 若修改強制退休年齡,反而牽涉層面太廣。 經朝野立委討論後,審查會通過民進黨立委王正旭的修正動議提案,雇主經勞雇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勞工退休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