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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3年11月3日 · 勞動檢查後常見的14種違法項目. 如違反勞動基準法的罰款金額? 最少2萬、最高150萬! 公司經營、企業人資最不可忽視、須謹慎為之的一定就是「合乎勞動法規、避免挨罰」。 建立友善勞雇關係與勞動環境一直是當前社會共識,先前我們整理過「 工資給付5大常見爭議 」,然實務上仍有雇主不黯《 勞動基準法 》或其他勞動法規而違反受罰;而勞動檢查時也會針對較常違反之處進行詳細審查,雇主應特別注意。 那麼雇主常見違反勞基法的情形有哪些呢? 勞動檢查後有何常見違法案例? 最常違反勞動基準法哪些條文呢? 《 104職場力 》小編替您一次整理,仔細檢視自身公司現況、避免受罰。 常見《勞動基準法》10大開罰項目.

  3. 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 1. 2. 3. 4. 5. >> 共12703頁,跳至第 頁. 就業服務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職業安全衛生法 (查詢職場重大災害檢查訊息 請點此 ) << 1. 2. 3. 4. 5. >> 共12740頁,跳至第 頁. 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 1. 2. 3. 4. 5. >> 共54390頁,跳至第 頁.

  4.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勞動檢查機構:指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或有關機關為辦理勞動檢查業務所設置之專責檢查機構。 二、代行檢查機構:指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辦理危險性機械或設備檢查之行政機關、學術機構或非營利法人。 三、勞動檢查員:指領有勞動檢查證執行勞動檢查職務之人員。 四、代行檢查員:指領有代行檢查證執行代行檢查職務之人員。 第 4 條. 勞動檢查事項範圍如下: 一、依本法規定應執行檢查之事項。 二、勞動基準法令規定之事項。 三、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之事項。 四、其他依勞動法令應辦理之事項。 第 二 章 勞動檢查機構. 第 5 條. 勞動檢查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勞動檢查機構或授權直轄市主管機關或有關機關專設勞動檢查機構辦理之。 勞動檢查機構認有必要時,得會同縣(市)主管機關檢查。

  5. 1. 處2萬元以上30萬 元以下罰鍰。 2. 得公布其事業單位 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 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 善。 經限期改善屆期未 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第1次:2萬至16萬元。 第2次:16萬至30萬元。 第3次以上:30萬元。 2 勞工係從事有繼續 性、不定期之工作,雇 主仍為定期契約者。 第9條第1項、 第79條第1項第 1款及第3項。 1. 處2萬元以上30萬 元以下罰鍰。 2. 得公布其事業單位 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 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 善。 經限期改善屆期未 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第1次:2萬至16萬元。 第2次:16萬至30萬元。 第3次以上:30萬元。 3 雇主在勞工第50條規 定之停止工作期間或 第59條規定之醫療期 間終止契約者。 第13條、 第78條。

  6. 附表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動檢查法裁罰原則. 壹、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 職務,違十八條 反職安法或依職安. 二、如同時違反法規命令所定不同情事時,定,處六萬元以上三每增加一項違反情事,得再累加六萬十萬元以下罰鍰。 元,最高累加至三十萬元。 法所發布之命令者、驗證機構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八條第五項規定所定之辦法、監測機構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第五項規定所定之辦法、醫療機構違反第二十條第四項及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條第五項規定所定之辦法、顧問服務機構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三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所定之規則. 備註:針對主要潛在危害作業,事業單位須事前通報其施工或作業期程之種類如下: 一、 石化業歲修之下列作業:石化業整場歲修。

  7. 2020年6月24日 · 勞基法及勞檢法修正公布罰鍰金額拒絕勞檢得按次處罰. 2020-06-24. 為強化勞動檢查強度以落實勞動法令並使勞檢結果更加透明化讓社會大眾得以知悉企業違法情形,《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與勞動檢查法部分條文下稱勞基法及勞檢法於今年2020年5月22日修正6月10日公布自6月12日起施行。 一、 修法背景. 為強化勞動檢查強度以落實勞動法令,並使勞檢結果更加透明化,讓社會大眾得以知悉企業違法情形,《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與《勞動檢查法》部分條文(下稱勞基法及勞檢法)於今年2020年5月22日修正,6月10日公布,自6月12日起施行。 二、 修法重點. (一) 勞基法第80條之1.

  8. 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如下表: 練業務1年至2年,並通知限期改正。 經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停止違規職類訓練業務直到改正為止訓練單位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35條第5款及第7款者依違規次數衡量: 第1次:3萬元至6萬元,並通知限期改正。 經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停止違規職類訓練業務1個月至6個月。 第2次:7萬元至9萬元及停止違規職類訓練業務7個月至1年,並通知限期改正。 經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停止違規職類訓練業務1年至2年。 3.第3次以上違反:10萬元至15萬元及停止違規職類訓練業務,並通知限期改正。 經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持續停止違規職類訓練業務直到改正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