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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16日 · 臺灣白色恐怖時期,是指從1949年5月20日始至1991年6月3日為止,從中華民國臺灣省政府和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發布《臺灣省戒嚴令》,在「臺灣地區」實施戒嚴開始,直到白色恐怖三大惡法中最後一個法令《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廢除為止 [1]。

  2. 臺灣白色恐怖時期 ,是指從1949年5月20日始至1991年6月3日為止,從中華民國臺灣省政府和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發布《臺灣省戒嚴令》,在「臺灣地區」實施戒嚴開始,直到白色恐怖三大惡法中最後一個法令《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廢除為止 [1] 。 由 中國國民黨 主政之 中華民國政府 藉由公權力 迫害 持不同政見者 ,塑造對己有利之恐怖政治氛圍之時期。 臺灣省政府主席 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 陳誠 上將頒布《 臺灣省戒嚴令 》,宣告自1949年5月20日起在 臺灣省 全境實施戒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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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24年5月16日 · 台湾白色恐怖时期,是指从1949年5月20日始至1991年6月3日为止,从中华民国台湾省政府和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发布《台湾省戒严令》,在“台湾地区”实施戒严开始,直到白色恐怖三大恶法中最后一个法令《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废除为止 [1]。

  5. 2024年5月16日 · 台灣白色恐怖時期 ,是指從1949年5月20日始至1991年6月3日為止,從中華民國台灣省政府和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發佈《台灣省戒嚴令》,在「台灣地區」實施戒嚴開始,直到白色恐怖三大惡法中最後一個法令《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廢除為止 [1] 。 由 中國國民黨 主政之 中華民國政府 藉由公權力 迫害 持不同政見者 ,塑造對己有利之恐怖政治氛圍之時期。 台灣省政府主席 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 陳誠 上將頒佈《 台灣省戒嚴令 》,宣告自1949年5月20日起在 台灣省 全境實施戒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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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空背景

    1945年二戰結束之後,全球進入共產主義快速擴張時期,自1945戰後至1950年前後,許多共產國家或政權形成,如1945年越南民主共和國(北越)、1946年的南斯拉夫聯邦人民共和國、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1947年羅馬尼亞人民共和國、1949年寮國人民軍、1949年匈牙利人民共和國、1948年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1952年波蘭人民共和國,紅色勢力急速擴張,美國為了防堵共產勢力擴張,在歐洲成立北約,繼而成立東南亞條約組織、美日安保條約,而台灣也被納入反共的島鏈之中,早在1938年,美國就有眾議院非美調查委員會HUAC已將目光聚焦在國內共產勢力的調查,麥卡錫主義的興起,至1950年的麥卡倫國內安全法,都是一系列反共封鎖的過程,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在1946年沈崇案後聲望一落千丈,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在知識份子間流傳並廣為宣傳形成牢不可破的力量,1947年國共會戰,中華民國國軍戰事失利節節敗退,也出現了明顯的西瓜效應,淪陷區越來越大,很多人認為一兩年內中華民國政府可能瓦解,甚至1948年四六事件發生時,學生遊行唱的都是你是燈塔這類紅歌,已不再遮掩對意識形態的支持,...

    立法與判刑

    1949年5月24日,中華民國立法院為了處置中國共產黨叛亂通過了《懲治叛亂條例》。後為嚇阻臺灣人民不得反抗政府,於1950年通過《動員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擴充了解釋犯罪的構成要件,縱容情治單位機關介入所有人民的政治活動,通行的標語與口號就是「消滅萬惡共匪」、「殺絕朱毛匪幫」、「檢舉匪諜人人有責」、「匪諜就在你身邊」、「殺朱拔毛」、「槍斃共產黨」等。只要是共匪、匪諜、嫌疑犯、曾經去過延安者、親共者、思念大陸家鄉者、或有異見者、異言者,均可不經審判,或由簡易的軍事法庭加以逮捕,當場執行槍決,或拉去刑場槍決,少數行為較輕者則判刑入獄。人民為求自保,告密者到處都是,經常造成冤死、冤獄,人與人之間的信賴感盡失,人心惶惶不可终日,惊恐到了极点,臺灣人民的性格遭到極度扭曲。國家公權力在長期戒嚴中受到濫用,人民的基本權利完全失去保障。 《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4條規定,因匪諜案沒收之財產,承辦人員可得百分之三十五之獎金,其物資報酬也造成當時冤案、錯案、假案的發生從無停止。後因警總在裁撤時大量銷毀檔案,讓當時因獎金而發生的案子有多少,難以考究。 根據中華民國法務部向立法院所提之一份報告的資...

    對於白色恐怖受難人數,根據「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呈報行政院的數據,自1999年起至2007年6月底為止,申請補償的件數為8,500件,已領補償金者為13,000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執行長倪子修表示,這些只是領取受難補償的人數,並非確切受難人數。 至2009年7月「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的確實統計,臺灣在二二八事件後期到解嚴後兩年的白色恐怖共43年期間,因思想、言論涉及叛亂罪,被依動員戡亂時期檢肅條例逮捕受難者有8296人,其中1061人被執行死刑。政府遷臺早期許多隻身來臺的外省人成為白色恐怖的受害者,但他們可能沒有親人替他們追求平反。許多本省人與外省人的案情由於世事變遷、人事不存,受難的訊息不能流通,長輩不敢告訴晚輩真相,...

    一種觀點認為「白色恐怖」的根本原因為「內戰」,而非「台獨」。曾參與中國共產黨省工委的陳明忠在「被扭曲的歷史集體記憶」中指出白色恐怖被扭曲為「台獨運動開端」是一種政治目的所作的歷史扭曲。曾經親身參與整個歷史事件,在二二八時擔任二七部隊突擊隊的陳明忠解釋:「社會主義在民國三十六年後光復的台灣,卻是相當興盛的思想,倡導社會主義的書籍在台灣也非常流通,並無接觸者即是「共匪」的概念;也因此在官逼民反的「二二八事件」後,對國民黨政府失望、憎恨的台灣人民,尤其是知識青年、大專學生,因此自然而然轉向靠攏共產黨,形成由認同「白色祖國(指國民政府)」轉為認同「紅色祖國(指共產黨政府)」的現象。」 2009年,前總統府國策顧問謝聰敏(1964年與彭明敏、魏廷朝起草《台灣人民自救宣言》而被判10年、又在1971年花...

    2017年12月5日,中華民國立法院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2018年5月31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之後開始陸續對白色恐怖時期案件進行平反。 2018年10月5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以函文方式公告第一批撤銷有罪判決人員之名單,撤銷林慶雲等1270人之有罪判決。 2018年12月7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以函文方式公告第二批撤銷有罪判決人員之名單,撤銷黃藻儒等1505人之有罪判決。其中受難者崔乃彬君等5人以類似判決書之司法不法決定書形式撤銷有罪判決。 2019年2月27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以會議決議方式公告第三批撤銷有罪判決人員之名單,撤銷黃頂君等1056人之有罪判決。其中受難者王錫和等6人以類似判決書之司法不法決定書形式撤銷有罪判決。 2019年5月30日,促進轉型正義委...

    1940年代

    1. 陳儀匪諜案。 2. 李友邦匪諜案。 3. 朱楓、吳石、聶曦匪諜案。 4. 四六事件(1948年) 5. 楊逵的「《和平宣言》事件」(1949年) 6. 鍾浩東、蔣碧玉等人的基隆中學「《光明報》案」(1949年-1951年) 7. 澎湖七一三事件:本事件受害者幾乎為山東人,又稱為「外省人的二二八事件」,為白色恐怖時代受害人數最多的單一事件。 8. 中華民國海軍白色恐怖事件

    1950年代

    1950年 1. 謝瑞仁、林書揚等人的「麻豆案」(1950年) 2. 鄧錫章、張伯哲等人的「台中案」(1950年) 3. 林清良等人的「桃園案」(1950年) 4. 黃紀男、廖史豪等人的「台灣再解放聯盟」案(1950年) 5. 1950年1月:台北市工委會案 6. 1950年1月:警察界鄭臣嚴案 7. 1950年1月:新民主主義青年同盟案 8. 1950年2月:郵電總支部案 9. 1950年2月:吳石、朱諶之間諜案 10. 1950年3月:汪聲和、李朋案 11. 1950年3月:台中武裝工委會案 12. 1950年3月:台中市工委會案 13. 1950年4月:山地工委會簡吉案 14. 1950年4月:臺中商職自治會案 15. 1950年4月:中部山地林祿山案 16. 1950年5月:西螺台灣再解放聯盟案 17. 1950年5月:鐵路支部案 18. 1950年5月:麻豆案 19. 1950年6月:王臣濱案 20. 1950年7月:王再興案 21. 1950年8月:基隆市工作委員會案 22. 1950年9月:台北電信局支部案 23. 1950年9月:台北街頭支部案 24. 1950年...

    1960年代

    1. 雷震、傅正等人的「雷震事件」(1960年) 2. 黃紀男等人的「台灣民主獨立黨台灣地下工作委員會案」(1961年) 3. 蘇東啟、詹益仁等人的「蘇東啟案」(1961年) 4. 陳智雄等人的「同心社案」(1961年) 5. 施明德等人的「亞細亞同盟案」(1962年) 6. 彭明敏、謝聰敏、魏廷朝等人的「《台灣自救運動宣言》案」(1964年) 7. 姚勇來、沈嫄璋、李世傑、蔣海溶、單建周、路世坤、童尚經等人的「《新生報》案」(1966年) 8. 林水泉、顏尹謨、黃華、許曹德等人的「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案」(1967年) 9. 陳泉福等人的「台灣大眾幸福黨案」(1967年) 10. 李敖「妨礙公務」案(1967年) 11. 「崔小萍案」(1968年) 12. 柏楊的「大力水手事件」(1968年) 13. 陳映真、李作成、吳耀忠、陳述孔、丘延亮等人的「民主台灣聯盟案」(1968年) 14. 許席圖等人的「統中會案」(1969年) 15. 「陳中統案」(1969年) 16. 李義平、高陣明等人的「山地青年團案」(1969年)

    《被出賣的台灣》
    《一桶蚵仔》
    《番薯仔哀歌》
    《胡神》:2019年金門浯島文學獎
  6. 在台灣,「白色恐怖」一詞大多用來稱呼遷到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在1950年代至1980年代在臺灣實施戒嚴令,及為了防止共產勢力在臺灣滲透與擴散,制定《懲治叛亂條例》,結果造成警總打壓或限制人民政治活動,造成冤死或冤獄。

  7. 由於隨後臺灣實行 長期戒嚴 並進入 白色恐怖時期 ,二二八事件牽涉到敏感的政治問題,成為禁止公開討論、研究的「歷史禁忌」。 直到1980年代 二二八平反運動 的衝擊,臺灣社會才逐漸重新討論二二八事件。 到了1990年代後,社會各界針對二二八事件展開調查研究、賠償 受難者 與家屬、建立紀念碑、回復名譽等。 當前臺灣設有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與 二二八國家紀念館 ,各地亦設有 二二八和平紀念碑 。 事件背景. 接管臺灣. 1945年10月25日, 臺北公會堂 舉行 中國戰區 第十五受降區 受降典禮 。 尚未簽訂和平條約確立主權移交時, 國民政府 便將臺灣視為中國的一省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