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1年5月21日 · 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就所受理的案件,對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確信有牴觸憲法的疑義時,可以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雖然條文只規定「最高法院或最高行政法院」,但依據司法院釋字第371號解釋,其實「各級」法院的法官都可以聲請大法官解釋 [10] !

  2. 大審法修正施行迄今,已逾25年,鑒於聲請案件數量日增,類型越趨複雜,現行法確已不敷實務運作;復以大審關於解釋憲法案件之評決門檻規定過高及會議方式等制度設計,造成案件審結不易,影響解釋之作成;又憲法具保障人民基本權最高效力之功能 ...

  3. 2021年5月21日 · 聲請大法官審理的程序是什麼?. 一般人民也可以聲請大法官審理嗎?. (下)——2022年以後的憲法訴訟法. 1. 「國家最高機關」(指總統跟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五院),因本身或下級機關行使職權,就所適用的法規範,認為牴觸憲法,可以聲請憲法 ...

  4. 2018年11月30日 · 目前依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規定及 司法院釋字第371號解釋 ,可以聲請釋憲的主體有「中央或地方機關」、「人民、法人或政黨」、「立法委員現有總額1/3以上」、「各級法院的法官」等,各依循不同的流程。 由於相關內容較為繁複,可參考: 楊舒婷(2021),《 聲請大法官解釋的程序是什麼? 一般人民也可以聲請大法官解釋嗎? (上)——2021年以前的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 司法院大法官(n.d.),《 解釋憲法 》。 所謂的「釋憲」就是「聲請大法官統一解釋法令」,所以大法官釋憲的效力可能是宣告該法令「合憲」或「違憲」。 詳細的說,現行大法官解釋有7種可能 [2] : 該法令並無違憲,不生牴觸憲法之問題。 例如: 釋字第509號 。 定期修法。 例如: 釋字第748號 。 警告性裁判。

  5. 公告憲法法庭評決受理之案件,認其審查客體有分別裁判,並另行分案必要者,經大法官111年3月9日決議,得依其性質及程序類型字別,另分新案。 其分案作業程序由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辦理。

  6. 本院為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建立效能透明的大法官釋憲程序」,重新修正原來送審議之版本,引進裁判憲法審查制度,於本(107)年3月第6度函請立法院審議大審法修正草案,立法院於今日(107年12月18日)三讀通過,並更名為憲法訴訟法(下稱本法)。

  7. 2019年4月3日 · 大法官網站全新改版 便捷釋資訊查詢. 【本刊訊】為提供民眾更便捷查詢釋憲相關資訊,司法院大法官網站於4月2日全面改版上線,由司法院葉麗霞副秘書長(圖右)、大法官書記處王碧芳處長(左2)及資訊處王金龍處長 (左1)共同說明新版網站的 ...

  8. 審理程序 常見問答及指引 常見問答 聲請擔任法庭之友指引 無資力人聲請憲法法庭選任訴訟代理人指引 ... 憲法法庭裁判彙編/大法官 解釋裁判 其他出版品 電子訴訟平台 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憲法訴訟 ...

  9. 按人民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得聲請解釋憲法,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

  10. 司法院大法官 ,是 中華民國 依照《 中華民國憲法 》於最高 司法機關 司法院 中所設置,具有「 解釋憲法 」、「統一解釋 法律 及 命令 」之職務、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 總統 、 副總統 彈劾案」權限之職位。. 原本係於《中華民國憲法》第79條中規定設 ...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