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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1月29日 · 至於年終獎金今年高達 99.6% 企業預期會發放年終比去年增加 3.7%然而年終獎金卻創 10 年新低平均發放 1.08 個月,比 2022 年少 0.25 個月約少 7.5 天薪資花梓馨認為年終獎金反應企業整體營運概況,「今年內需產業雖然有復甦但出口外銷

  2. 2024年1月19日 · 根據 1111 人力銀行調查顯示2024 表態發放年終獎金的企業占比超越 85% ,但對比去年同期下降 3% ;平均 1.32 個月的金額,也下降 0.02 個月,2 項觀察年終的指標雙雙下滑。 年終給的最大方的產業和去年相比排名輪動,工商業服務業(金融業)1.93 個月的年終居冠,擠下亞軍資訊科技業的 1.52 個月。 民生服務業則以平均 發出 1.45 個月的年終,位居第三, 對比去年有 3 成業者發不出年終,在產業排行中墊底,今年的成長幅度居全產業之冠。 公關經理曾仲葳表示,2023 年是景氣低迷的一年,不確定性讓企業發放年終獎金的意願偏向保守,不如前一年因為剛走出疫情迎向新氣象,企業主願意大手筆發放獎金。

    • 年終獎金 QA 2. 公司一定要發年終獎金嗎?
    • 年終獎金 QA 3. 年終獎金要扣稅嗎?
    • 年終獎金 QA 4. 年終獎金還要繳補充保費?
    • 年終獎金 QA 6. 為什麼我的年終獎金比同事少?高階主管領的比部屬少?

    有賺錢就要發獎金或紅利,但不一定是年終發

    關於這點,《勞動基準法》其實有明文規定。依照《勞基法》第 29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此項規定只說明「年度有賺錢的企業,應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但並未定義此獎金完全等同於常見的「年終獎金」,發放的金額也屬浮動報酬,獎勵性質較濃,而非硬性規定。 勞動部 103.6.3 勞動條 2 字第 1030013929 號函釋指出,勞基法第 29 條並未明文規定獎金或紅利如何發給、給與標準及發放基準日等事項,但可由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或工作規則中訂定,報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換句話說, 如果在年終結算時,企業有賺錢,應該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至於獎金怎麼發、該發多少、哪時候發放,都由企業與員工另行議訂。 但有一種情況的「年終獎金」,公司就必須足量給予,不得因任何理由縮減。

    如果年終獎金是「工資」的一部分,公司不得任意縮減

    每位員工開始工作前,都會與雇主跟勞工簽訂勞動契約,假設公司在契約上約定每年保障 2 個月的年終獎金、年薪保障 14 個月。這兩個月的年終獎金等同於該員工的「工資」,受到勞基法第 2 條的保障,公司不得因任何理由拒絕發放。 勞動基準法第 2 條: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所得稅法第 14 條指出,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的薪資所得包含: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第四條規定免稅之項目,不在此限。 根據此法規, 年終獎金無論金額高低,都屬於個人綜合所得的一部分,需要繳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年終獎金、三節獎金等非固定薪資,如果給付金額超過 86,001 元,公司要預先按全數金額扣繳 5% 稅款。 如果給付金額未達 86,001 元,公司不必預先扣繳,而是在 5 月報稅季時,直接將獎金列入年度所得總額裡。

    有些人領到年終獎金之後,發現薪資單上還扣了一筆「補充保險費」,這又是什麼費用? 衛生福利部指出,當員工全年累計的獎金金額超過發放當月投保金額的 4 倍,針對超過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需要扣繳補充保險費!這裡的獎金,指的不只是年終,只要符合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3 類規定薪資所得內容,屬於「獎勵性質的給予」且「未列入健保投保金額」,像是各類節金、紅利、津貼及各種補助費等都算在獎金範圍。想確認自己領到的年終會被扣多少補充保費,可以上衛生福利部的網站試算。

    104 人資學院曾在 2022 年 7/18-10/14 針對企業人資及用人主管進行網路問卷調查,共計 1017 家企業參加,涵蓋全市場 213 個職務代表薪資。其中,關於企業發放年終獎金的方式,觀察如下:有 3 成企業採齊頭式平等,不論個人績效、不論職級,全公司所有員工領到的年終獎金月份都相同。大缺工的環境,企業越來越重視留住所有員工,「人人有賞」全公司相同年終。 另有 31% 企業同時考量職級及績效,加上 25% 只考慮績效,共計 56% 企業依舊「論功行賞」,小員工也能齊平大主管,報酬看得見,求表現更有動力。 因高階主管承擔全局、且需負責規劃監督之責,當部門齊心協力達成績效,職級愈高、領愈多。依 104 人資學院報告,「績效卓越」的高級主管平均領 3.09 個月,比同樣出色「績效卓越」...

  3. 其他人也問了

    • 台灣老闆老謀深算:喜歡用年終獎金買「工作穩定度」台灣老闆普遍的心態,都是怕自己養的鵝會隨時飛走,因為任誰都不希望天天找人、訓練人,因此,年底才把年終發給你,基本上是為了制約你的穩定度,知道你撐完一年,荷包滿滿可能才會走,還算滿意的人就懶得走,任誰出來工作都是為五斗米折腰,老闆深知這個大道理。
    • 台灣員工常見誤區:把底薪當全薪,怎麼算都覺得少。AY 拿出一整年薪資條說,一邊按著計算機,說我寧可跟你一樣高底薪啊!算完年薪還是比你少很多耶!我跟她補了一槍說,年終是按照底薪計算而非全薪計算。
    • 台灣企業組織文化:各 BU 為年終,鬥得要死要活。年終還有一個影響甚大的因素,是 BU 營收狀況,尤其是上市、上櫃的大公司,每個 BU 的 Head 大多為了自身利益,為年終多領一點,鬥得要死,還不是為了多分一杯羹。
  4. 2019年12月18日 · 一般來說年終獎金池有幾個常用的計算因子: 1. 業績成長: 獲利較去年成長,則獎金池大於去年。 2. KPI達成程度: 按照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關鍵績效指標)達到的程度高低,依級距表計算獎金池大小。 獲利超過預算目標,超幅愈大,獎金池也愈大。 3. 獲利百分比: 以公司計算年終獎金前的實際獲利為基準,從中提撥一個百分比(如 25%)作為獎金池。 假設公司賺 100 元,其中 25% 歸員工,75% 歸股東。 4. 特殊貢獻: 完成特定的專項計畫,給予額外獎金。 5. 保底: 無論虧損多大,設定下限保底。 6. 封頂: 無論獲利多大,設定上限封頂。 法令規定公司賺錢要發年終,發多發少老闆說了算.

  5. 2024年1月25日 · 1. 沒賺錢,不發可以嗎? 至少給予一個月年終獎金. 如果是勞動契約中有明文規範保障年薪,就屬於經常性給予(一般為1或2個月),構成工資的一部分;如果沒有,就屬於恩惠性給予,勞工並無請求權。 雖是如此,但若未約定,企業站在情理法的人情面考量,建議不論公司是否有盈餘,都應該最少發放1個月月薪,以滿足員工過年與發放紅包的需求。 2. 同事愛比較? 給比同業多一些,就能提升員工穩定度. 員工比較的對象,是他們可能換工作的同業,建議雇主以同業為參考值,比同業多發一點就能增加員工穩定度,避免年後離職的問題,還能建立雇主品牌。 不論公司是否虧損,或創業初期未有足夠利潤,都不應該減少員工的年終獎金。

  6. 2021年11月16日 · 2021 年終獎金預測發放的企業增多但金額減少 據 104 統計,93.8% 的企業預期 2021 會發年終,平均發 1.1 個月,與 2017 年、2019 年並列 8 年最低,不過,會發年終的企業比例(93.8%),比去(2020)年略增 1.6%。 近 8 年,企業預期當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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