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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展評鑑(以下簡稱教專評鑑)實施計畫的研訂95年開始辦理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因應學校辦理需求及基於校本規準原則下96年本部公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 業發展評鑑規準」,架構包含4個層面18項指標73個參考檢核重點供學校參考選 用

  2. 評鑑指標係依循各個層面之能力發展出精熟任教學 科領域知識、展示課程設計能力、研擬適切的教學計畫等18 個指標。 參 考檢核重點部分,係根據層面及指標的邏輯與內涵,發展出73 項參考檢 核重點,包括充分掌握單元教材內容、有效連結學生新舊知識、結合學生 的生活經驗。 整體而言本指標系統乃是瞭解教師教學專業能力之際 善加採用之參考內容,指標規劃詳盡,呈現出各學科/領域教師共通、重 要、核心之教育專業能力。 詳細內容茲以下表加以說明。 3. (一)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層面與指標. 層面A:課程設計與教學 評鑑指標:A-1 展現課程設計能力 A-2研擬適切的教學計畫 A-3精熟任教學科領域知識.

  3. 教育部刻正研議自106學年度起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以下簡稱教專評鑑)將轉型為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從中央地方學校教師發展共好的夥伴關係攜手研商解決教育問題的策略並以系統思考盤點統整的概念實現教育價值並給予教師專業支持情感支持與共同面對問題的支持提供更貼近現場教師專業成長需求把教師專業自主權真正還給教師促進臺灣的教育品質更加提升規劃中的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將以自發互助共好之概念給予教師專業成長支持針對實習生和初任教師提供系統化之教學領導教師機制打造客製化的服務協助增進教學通識技巧並透過教學領導教師帶領校內教師學習社群進行備課觀課議課帶動新進同儕教師專業成長。

  4. 教專評鑑以增進教師專業能力與表現為目的,本案105年版規準以學生學習為核心,加強融合有效教學與教師評鑑學理研究,期協助教師藉由評鑑歷程持續精進,並發揮教師的專業影響力,以促進學生公平與卓越的學習表現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簡要表.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105 年版) 容與份量能考量大多數學生的學習需求。 待改進:未能依據教學目標選編教材,或所選編教材內容與份量不符合學生學習需求。 2掌握教材內容,實施教學活動,促進學生學習。 2-1有效連結學生的新舊知能或生活經驗,引發與維持學生學習動機。 連結:指教師教學能適切複習先備知能以連結新的學習、或授課內容能善用契合學生生活經驗之實例。

  5. VDOM DHTML tml>. 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 Web site created using create-react-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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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教專評鑑校內規準 層面 A:課程設計與教學 評鑑指標:A-1 展現課程設計能力 A-2 研擬適切的教學計畫 A-3 精熟任教學科領域知識. A-4 清楚呈現教材內容 A-5 運用有效教學技巧 A-6 善於運用學習評量 A-7 應用良好溝通技巧 A-8 培養群科專業能力之教學表現 P2

  8.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105年版)層面指標/檢核重點內涵說明評定等級與行為描述資料來源自評觀察檔案其他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