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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鈺夫妻炒股行為遭到金管會查獲,聯合市調處調查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據民法所定義「擬制」,指將特定事實確定,而不考慮真實為何,在法條文字中,擬制以「視為」表示。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時,林家鈺夫妻坦承犯罪,並已於偵查時繳回所有犯罪所得389萬320元。 檢察官向士林地方法院起訴夫妻時,法官表示犯後可見悔意,態度甚佳,犯罪所得優先發還被害人或請求損害賠償者,其餘全數沒收,並處林家鈺1年10個月、妻子1年8個月,二者皆緩刑三年,夫妻分別要支付公庫500萬元、250萬元作為緩刑條件,全案仍可上訴。 延伸閱讀. 國安會前高官父子吸金182億! 現金名車皆遭查扣. 準備隨時隨地使用核武! 金正恩督導核能武器化項目. 查看原始文章.
太報. 八方雲集創辦人林家鈺購買上市的川飛公司(代號1516)股票遭套牢,2018年1月到2月間竟多次使用「左手賣右手」方式拉抬股價,將川飛從每股15.45元炒到20.45元,獲利389萬元,遭檢察官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 士林地院考量兩人認罪、繳回犯罪所得,今判林家鈺、蘇淑幸夫婦各1年10月、1年8月徒刑,並給予緩刑3年,但命兩人判決確定後1年內繳750萬元給國庫。 可上訴。 士林地院。 侯柏青攝. 檢方查出,林家鈺是富御投資公司監察人,妻子蘇淑幸則擔任董事長,兩人明知川飛從2015年起淨值下滑,且現階段沒有利多題材,竟為了出脫2017年底高價買入(套牢)的股票,竟利用川飛股本小、股價低及每日成交量較少的特性來炒股牟利。
68歲的創辦人林家鈺,祖籍在中國福州、外省二代出身,小時因父親經商失敗,全家陷入困境,他們跟親友借米度日、撿鄰居收成後剩下的地瓜來果腹。 不願向命運低頭的他,半工半讀考上台北工專,並靠著電梯維修生意,終於脫貧致富。 但卻在亞洲金融風暴隔年,因股票投資失利,負債兩千萬元。 為還債,他在台北天母開4坪鍋貼水餃店。 那時,早5年成立的四海遊龍已在大台北地區開出連鎖店。 它選擇不模仿對手,走自己的路:快速展店,門檻要低,動作要快。 於是,他找上最想翻身的一群人,憑著小店面深入小巷子,走外帶模式。 初期,它的加盟金僅10萬元,若加上裝潢費,約50萬元就能開店,金額是同業二分之一。 創業第三年,就開出一百家店。
林家鈺說,自己有3位女兒,他常向女兒們說不用太能幹,但要比別人更善良,「我們何德何能是貧窮的家庭,今天能上市,真的要感恩一路以來幫助我們的貴人。 林家鈺透露,當年想加盟八方雲集有幾項規定,第一個就是要35歲以上、中年失業才能加盟,第二個則是要親自經營,「因為這樣才能幫助到更多窮人。 他也坦言,掛牌後背負更加沉重的壓力,上市固然開心,但最開心的是,只要看到加盟主開店,兩夫妻忙得揮汗如雨,店內生意非常好,就知道又幫助一個家庭站起來了。 「八方真的沒想賺很多錢,只是想幫助更多窮人。 」林家鈺說,自己真的不在乎股價多少,是著眼長期,能幫助人就是全世界最開心的事情。
今周刊. 更新於 2023年03月29日02:44 • 發布於 2023年03月29日02:44. 已追蹤. 作者 : 林依榕整理. 圖片 : 今周刊資料照. 知名餐飲集團「八方雲集」 (2753)創辦人林家鈺,因為投資上櫃公司「川飛」 (1516)股票被套牢,為了彌補虧損,竟然要求妻子協助炒短線,刻意營造川飛交易活絡的假象替自己解套,不法吸金逾389萬元。 士林地方法院3/28以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刑,林家鈺處1年10月、妻子蘇淑幸1年8月有期徒刑,均得緩刑3年,但必須支付國庫各500萬元、250萬元。 八方雲集(2753)創辦人林家鈺,坦承2017年高價買入川飛(1516)股票後就被套牢,加上川飛交易量少根本難以出脫,導致虧損難以彌補損失。
知名餐飲集團「八方雲集」創辦人林家鈺被控以妻子的證券戶,炒作上櫃公司川飛能源 (1516.TW)股票,營造交易熱絡假象,再出脫持股,獲利約389萬餘元,與妻子皆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 士林地方法院28日判決林家鈺1年10月有期徒刑、林妻蘇淑幸1年8月有期徒刑,均得緩刑3年,需各支付國庫500萬元、250萬元。 可上訴。 根據起訴,2017年間林家鈺買入川飛能源股票慘賠,為彌補損失,透過網路下單,並要妻子配合買入川飛股票後,涉嫌以相對成交等手法,自2018年間起,將川飛能源股價自每股15.45元炒作至每股20.45元,漲幅高達32.36%,製造交易活絡假象,直到自己成為川飛能源持股10%大股東後才罷手,再與妻子出脫手中持股,獲利389萬餘元。
八方雲集創辦人林家鈺、蘇淑幸夫婦,6年前被控妙作上櫃公司川飛股票,不法獲利389餘萬元。 士林地院審理兩人嚴重破壞交易市場秩序,但均認罪,28日依證交法的連續高買證券罪分別判刑1年10月、1年8月,均緩刑3年,應各支付公庫500萬、250萬元。 林男夫婦明知川飛公司股票每股淨值自民國104年起逐年下滑,為出脫持股,避免被套牢的損失,被控利用股本、股價及每日成交量較低的特性,於107年1月至2月間,短線炒股約1個月,使股價從15.45元回到20.45元,不法獲利389萬餘元。 林男供稱,106年底因買入川飛公司股票賠錢且被套牢,由於該股交易量很少、難以出脫,才會以炒股方式,把價量作起來後出脫股票。 林妻也承認聽從丈夫指示,配合買入飛川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