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4年6月5日 · 所謂的「配偶權」是民法上的一種身分權 (俗話又稱為「名分」),為了保障婚姻及家庭的美滿與幸福,當夫妻結婚後即享有特定的權利(夫妻姓氏權、住所決定權、職業/學習和社會活動自由權、日常事務代理權、相互扶養、扶助權)與義務(同居、對彼此 ...

  2. 2022年11月11日 · 民法侵害配偶權規定,因為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的人,必須賠償給受害者。法律上並沒有制定侵害配偶權法條,因此法官會依據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判定被起訴者是否侵害配偶權。

  3. 法規名稱: 民法 EN. 第 195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 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第 18 條. 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第 193 條.

  4. 其他人也問了

  5. 民法第195條第3項的「侵害配偶權」,俗稱「精神損失」,夫妻之一方與他人關係一旦逾越一般社會通念所認知的正常朋友界線,就是侵害了元配的配偶權,就能提起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

    • 民法配偶權1
    • 民法配偶權2
    • 民法配偶權3
    • 民法配偶權4
    • 民法配偶權5
  6. 2024年2月17日 · 侵害 配偶權要件. 民法中並未單獨制定侵害 配偶權法條,而是依照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第3項規定的內容判斷是否構成侵害 配偶權。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 民法第195條第1項、第3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 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 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 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 者,準用之。

  7. 2021年12月30日 · 配偶權是一種權利嗎?. 不過,近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有一則判決,該判決認為「配偶權」並非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所稱之「權利」,該案之事實為被告經常深夜與原告之夫通電話,又與原告之夫在外牽手,故原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第3項 ...

  8. 2024年1月4日 · 侵害配偶權」是指行為人違反了與其配偶身份相關的權利和義務,例如,一方婚內出軌的行為,破壞了夫妻間應有的互相忠誠義務,可以被視為侵害配偶權。

  1. 民法配偶權 相關

    廣告
  2. 過去一個月已有 超過 1 萬 位使用者造訪過 samginbar.url.tw

    找對律師事半功倍,專業法律服務,歡迎電洽! 遇上官司不用慌,立即電話預約諮詢! ...

  3. 廣集刑事、民事、行政、財務、稅務、商務、智慧財產權等專項律師,提供全方位法律諮詢,速來電! 大型律師事務所包含律師、專利代理人、專利師、法務員,提供完善法律策略及解決方案,即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