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 偽造不實的買賣合約書。過去潤寅集團是以應收帳款方式向部分銀行貸款,而所謂應收帳款融資指的是,當企業(賣方)與買方進行交易時,將出貨所收取的應收帳款債權轉讓給銀行,賣方可先向銀行融資。
    • 買通上市櫃人員配合虛偽照會。除了偽造不實的買賣合約書之外,楊文虎、王音之夫妻也買通買方上市公司包括福懋、新纖、大宇、中纖、南亞、泰豐等人擔任不實交易的銀行照會窗口,來接待銀行訪廠、收受債權轉讓存證信函、回覆確認交易內容,尤其買方多是知名上市公司,使銀行信賴交易是真實進而核貸。
    • 佯裝還款正常的假象。除此之外,潤寅也佯裝用廠商名義還款,在海外設立多家紙上公司,並在各銀行設立與買方公司英文名稱相同的海外OBU帳戶,以OBU帳戶還款銀行;在國內部分,則指示員工以買方公司名義還款給銀行。
    • 預謀滅證、洗錢。最後,等到潤寅資金窘迫難以經營後,楊文虎、王音之夫婦留下鉅額債務計畫逃亡,甚至出境前還找上曾任法官的律師黃呈熹善後,負責指示潤寅員工如何湮滅證據、隱匿刑事證據,也包括涉嫌洗錢等罪。
  1. 2023年8月15日 · 老牌貿易商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妻涉嫌長年偽造不實交易文件以應收帳款融資向九家銀行騙走高達三八六億元創下史上銀行詐貸最高金額日前被檢方具體求刑。 隨著調查揭露犯罪手法,也讓外界發現台灣企金融資制度漏洞不少,並建議參考日本作法,建立銀行間企業 融資 貸放實質登記制以及落實企業徵信才能避免錯誤再度發生。 關鍵一:製作不實買賣合約書. 潤寅向銀行貸款的類型為「應收帳款融資」,通常是賣方銷貨給買方(例如本案買方為上市公司福懋)後,銀行確認雙方的實質交易單子後,先付錢給賣方,日後買方再將貨款付給銀行,等於是賣方為了資金融通,以未來可收到的帳款,先向銀行融資。

  2. 2020年1月9日 · 檢調偵辦潤寅詐貸案今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潤寅負責人楊文虎夫婦及女兒楊宇晨等36人經統計潤寅旗下潤寅易京揚潤琦頤兆等4家公司以不實交易向各銀行詐貸的金額總計達新台幣386億2718萬490元放貸幣別則包括新台幣美金及日幣共有星展銀行等9家銀行受害認列呆帳金額約有數十億元。 檢方調查,潤寅、易京揚、潤琦、頤兆等4家關係企業,陸續以4家公司名義,各自向9家銀行申請融資,融資的幣別包括新台幣、美金、日幣等。

  3. 2020年1月21日 · 台北地檢署偵辦潤寅詐貸案檢察官認定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20年來以不實交易借新還舊等方式陸續向9家銀行詐貸386億餘元並在台留下84億餘元呆帳本月9日依違反銀行法商業會計法洗錢滅刑事證據偽造文書等多罪起訴楊氏夫婦及千金楊宇晨配合造假的廠商等共36人並對楊氏夫婦具體求刑30年。 潤寅公司主營工業化纖,從事進出口貿易逾25年,與多家上市櫃公司有長期業務往來,卻於2010年8月起勾結合作夥伴,偽造不實假交易向多家銀行詐貸,以借新還舊方式周轉資金,直到2018年間開始還不出錢,楊文虎夫婦開始以「中美貿易戰」增加關稅為由延遲還款,並於2019年6月1日潛逃出境,銀行找不到人,才驚覺受騙。

    • 偽造不實的買賣合約書。過去潤寅集團是以應收帳款方式向部分銀行貸款,而所謂應收帳款融資指的是,當企業(賣方)與買方進行交易時,將出貨所收取的應收帳款債權轉讓給銀行,賣方可先向銀行融資。
    • 買通上市櫃人員配合虛偽照會。除了偽造不實的買賣合約書之外,楊文虎、王音之夫妻也買通買方上市公司包括福懋、新纖、大宇、中纖、南亞、泰豐等人擔任不實交易的銀行照會窗口,來接待銀行訪廠、收受債權轉讓存證信函、回覆確認交易內容,尤其買方多是知名上市公司,使銀行信賴交易是真實進而核貸。
    • 佯裝還款正常的假象。除此之外,潤寅也佯裝用廠商名義還款,在海外設立多家紙上公司,並在各銀行設立與買方公司英文名稱相同的海外OBU帳戶,以OBU帳戶還款銀行;在國內部分,則指示員工以買方公司名義還款給銀行。
    • 預謀滅證、洗錢。最後,等到潤寅資金窘迫難以經營後,楊文虎、王音之夫婦留下鉅額債務計畫逃亡,甚至出境前還找上曾任法官的律師黃呈熹善後,負責指示潤寅員工如何湮滅證據、隱匿刑事證據,也包括涉嫌洗錢等罪。
  4. 2020年5月4日 ·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潤寅集團涉嫌向9家銀行詐貸386億多元台北地檢署今年1月依違反銀行法等多罪起訴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等36人案件目前法院審理中又再查出楊文虎夫婦等15人涉向3家銀行詐貸86億餘元涉犯銀行法之詐欺銀行且犯罪所得達1億元以上罪嫌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等罪今再追加起訴。 北檢今將在押的楊文虎夫婦送審,台北地院晚間裁定收押禁見。

  5. 2021年12月9日 · 全案緣於楊文虎王音之等人涉嫌自民國99年8月起向9家銀行詐貸386億餘元台北地檢署109年1月間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北檢另查出楊文虎夫婦等人自97年6月起另詐貸86億餘元109年5月追加起訴楊文虎等15人及潤寅等5家公司楊文虎王音之在偵查期間潛逃美國去年陸續被調查局押解返台一審的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因被告辯護人告訴代理人等達142人罕見動用大禮堂做為審案法庭。 一審認定,楊文虎、王音之等人指示員工偽造不實買賣合約書、商業發票等文件,向台企、星展、王道、元大、合庫、第一、兆豐、土地、華南、玉山、中信、上海等12家銀行申辦貸款,詐得款項470億964萬28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