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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指揮中心111年4月21日修訂「COVID-19確診個案分流收治與居家照護之醫療協助措施」,符合居家照護之健康與居家環境條件之確診者(包含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如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希望採居家照護),經醫療評估後得採居家照護,均由地方政府衛生單位 ...

  2. 指揮中心指出,防疫補償的對象分為五類,包括: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集中隔離者、集中檢疫者,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的家屬,但該期間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若未 ...

  3. 2022年7月1日 · 為簡化確診COVID-19被保險人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流程,並縮短申辦時間,勞保局提供更便捷的申請管道,自111年7月1日起,被保險人可以透過「 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 」進行線上申辦。 現行確診COVID-19的勞保被保險人申請普通傷病給付時,須填具紙本申請書並檢附確診診斷書或隔離通知書,洽投保單位確認蓋章後寄送本局辦理申請手續。 自111年7月1日起,確診COVID-19的被保險人申請普通傷病給付,亦可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戶號」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進行線上申辦,只要填寫確診日期、申請不能工作期間、取得薪資情形、收治處所、帳戶及個人通訊資料等,無須提供確診診斷書或隔離通知書給勞保局,完成個人申辦後,經由所屬投保單位進行線上確認,即可完成申請手續。

  4.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延燒,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接觸確診個案或自疫區返國之民眾都必須居家隔離或檢疫14天,為使民眾全面配合防疫措施,中央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

  5.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勞保給付權益. 有參加勞工保險之勞工,在加保期間確診COVID-19,得依規定申請勞保相關給付:. 一、 勞保傷病給付. 勞保被保險人因染疫「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 ...

  6. 2020年3月24日 · 防疫補償金可在2年內申請 可多利用網路申辦.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4)日表示,因武漢肺炎(COVID-19)受隔離、檢疫者發給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已於3月23日起受理申請,而照顧者的防疫補償申請將於3月31日起開始受理。.

  7. 一、申辦網址為站外連結: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 二、受隔離或檢疫者:. 1.僅限本人申請,隔離或檢疫完成後才可以提出申請。. 2.若為未成年者,可由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為線上申請。. 三、照顧者:. 1.被照顧者領有隔離或檢疫通知書,且隔離或檢疫 ...

  8. 為了鼓勵民眾配合防疫政策,遵守防疫各項規定,補償因受檢疫或隔離期間喪失人身自由,或因請假未領薪資之經濟損失,由政府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予以補償。 另對於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等之家屬亦提供補償。 一、防疫補償範圍: 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 (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 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 (簡稱照顧者) 自109年6月17日起,「國人」或「持居留證者」得請領防疫補償。 「無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請領防疫補償。

  9. 指揮中心指出,防疫補償的對象分為五類,包括: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集中隔離者、集中檢疫者,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的家屬,但該期間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若未 ...

  10. 2022年9月23日 · 確診者」可領哪些補助? 勞保傷病給付. .補償對象: 勞工確診,請特休、病假或事假,得以申請勞保傷病給付,自隔離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 .申請辦法及相關QA: https://www.bli.gov.tw/0107199.html. 【延伸閱讀】 確診請對假可領勞保傷病給付! 14個QA教你如何請假. 勞保失能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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