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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金龍大樓倒塌事故 ,是發生在2016年2月6日凌晨3時57分,在 臺南市 永康區 永大路 二段與國光五街交叉口的一處住商混合社區大樓,隨 2016年高雄美濃地震 而倒塌的災害,經過連日搜索,最終在2016年2月18日該大樓確定死亡人數達115人 [1] [2] , 生還者175人,其中96人受傷,不僅是該次地震中死傷最嚴重的災區,死亡人數亦超越了於1999年 九二一大地震 中倒塌的 東星大樓 (87人死亡),成為臺灣史上因單一建築物倒塌而造成傷亡最慘重的災難事件。
2016年11月30日 · 2016年2月6日凌晨,台南永康區維冠大樓因地震而倒塌,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傷、289人無家可歸的重大意外。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於同年4月7日在台南地檢署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負責人林明輝、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大合鑽探技術顧問有限公司結構部結構技師鄭東旭等五人。 最新發展: 從普悠瑪出軌案解釋刑法過失致死罪:為何導致多人死傷卻只要關五年? 1年前. Tags: 未必故意. 業務過失致死. 維冠大樓. 台南大地震. 殺人罪. 間接故意. 台南維冠大樓地震倒塌意外,造成115死、96傷、289人無家可歸。 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的最高刑度,各判決負責人五年有期徒刑,同時各併科新台幣90,000元。 許多民眾疑惑,造成如此重大的傷亡竟只有如此結果? 相關法條是怎麼運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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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7日 · 三立新聞網. 記者張弦、江文賢、翁郁雯、許世良/台南報導. 維冠大樓倒塌害死114條人命,南檢今(17日)日再度傳喚當年承包商大信營造,以證人身分傳喚7人釐清原因。...
2019年2月21日 · 台南市永康區的維冠金龍大樓在105年2月6日美濃大地震中倒塌,造成115人死亡、104人輕重傷。 建商林明輝等5人一審時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同樣判林等5人5年徒刑。...
2020年8月20日 · 合議庭指出,被告林明輝原係維冠建設有限公司(下稱維冠公司)負責人,1992年間擇定坐落台南市永康區大灣段7597、7598地號土地,施工興建維冠大樓,並對外進行銷售。 惟台南市於2016年2月6日凌晨3時57分發生芮氏規模5級地震(0206地震),維冠大樓因結構計算、繪製建築設計圖及施工、監造等錯誤與缺失致發生倒塌。...
維冠大樓重建,除部分所有權人不願原址重建,臺南市政府運用善款,以協議價購方式取得土地產權外,對於希望原地重建的所有權人,則以透過都市更新方式,協助災民重建家園。 而重建期間,內政部為協助民眾儘速辦理家園重建,於105年核定補助臺南市政府成立自主更新輔導團,協助原屋主自發性地組成都市更新會,並於隔(106)年核定都市更新會重建規劃補助經費及更新會行政作業費共150萬元,以加速災後重建相關作業。 精進國家級都更政策 多元管道保障居住安全.
2021年4月29日 · (資料照) 2021/04/29 13:18.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2016年維冠大樓倒塌造成115人死亡,劉姓受災戶等29人對台南市政府、工務局提國家賠償案,求償2億7000多萬,經過5年多審判,判決結果今天出爐,台南地院認為,依據當時法規並未規定市府有勘驗的義務,因此駁回國賠聲請。 維冠大樓倒塌後受災戶共提出6件國賠案,劉姓受災戶國賠聲請案是南院審理的最後一件國賠案,累計5年來6件國賠聲請全以敗訴收場。 劉姓受災戶等人質疑,1984年市府進行建築審查時,工務局在核發執照審查程序階段沒有專業工程技師簽名,明顯怠忽職守,才會導致建商偷工減料,最後蓋出維冠大樓,「關於法庭上爭執的建築法規超出他們的專業,但市府在這件事上難道都沒有缺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