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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5年8月17日 · 諮詢意見: 針對雇主有非法解僱之時,您目前的處理是否合宜,即「 本人於隔日寄發存證, 言明並無去職之意,並已向勞工局申請調解」,就是否以及如何進行復職訴訟之部分,提供意見如下: 第一、雇主以虧損為由解僱勞工時,若不符合勞基法第 11 條第 2 款之規定,解僱即屬無效,就您的情形 ...

  2. 2014年12月11日 · 本月讓我們一起了解以下的勞動檢查實務問題: Q12 :二個月前我具名向勞工局申請勞檢,本週詢問勞工局後知道公司早就已經被勞檢,但我一直遲遲收不到勞檢結果的回覆,除了等待還能怎麼辦? Q13 : 在本專欄的第一期提到,申請勞檢時「最好能夠提供相關證據」,我不知道有哪些東西可以 ...

  3. 2015年7月15日 · 名片. Jul 15 Wed 2015 15:45. 【勞動權益解析】最低服務年限條款(四)工作未滿一定年限被要求返還培訓費用,合法嗎?. 邱羽凡律師、蔡晴羽律師 (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諮詢義務團隊」) *本件諮詢感謝勞動視野工作室顧問張鑫隆教授給予補充意見). 勞工詢問 ...

  4. 2015年1月25日 · 如果您的工作是繼續性工作,那麼依照上述勞基法規定,雇主應該與您簽訂不定期勞動契約,也就是雇用您成為正職勞工。. 如果雇主違反此規定,依法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參見勞基法第79條)。. 第二種假設情形:假設您的工作內容是「臨時性 ...

  5. 2015年2月6日 · 所以,雇主若只給月休4天而構成加班,必須經上述的同意程序否則亦屬違法。. 應注意的是,勞工就算同意加班,也只是公司間的民事上約定,不表示雇主可以給予加班費排除上述的同意程序,若雇主未遵守同意程序的規定,仍應受到主管機關行政處罰 ...

  6. 2014年8月14日 · 勞基法是針對勞資雙方直接的僱用關係所設計的規範勞動派遣這種透過第三方的名義來間接僱用的關係剛好提供一個讓雇主逃避的機會所以立法的目的應該是在防堵這一個缺口。 要彈性化又要僱用安定的「矛盾立法」已被預告失敗. 然而,勞動部的草案卻以勞動市場彈性化為前提,將勞動市場的「彈性」和「安全」混同在一起,對於勞動派遣的適用對象採原則自由化之負面表列,勢必使派遣勞工遽增,結果和立法目的之一的僱用安定形成一種「矛盾立法」的局面。 勞動部模仿日本法所提出之充滿矛盾的派遣法草案一旦通過,會有什麼影響?

  7. 2015年4月15日 · 本月讓我們一起了解在台北市新上路的 【勞動條件陪檢人制度】 : Q25 :最近新聞上很火熱的北市勞動局「勞動條件陪檢人制度」(臺北市勞動條件檢查陪同鑑定作業要點),內容是什麼呢? 只有北市適用嗎? Q26 :「勞動條件陪檢人制度」與過去需勞工申訴來啟動勞檢的狀況相較,具體的優缺點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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