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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後中醫學系教育目標. 培育中醫基層全人醫療人才、培養中醫臨床醫學各科專業人才、培養具備醫工及生物科技能力之中醫師. 專業課程. 符合國家考試規定,規劃5年精實課程。 專業師資. 多元且豐富的基礎醫學與臨床師資,承先啟後、薪火相傳。 專業空間. 攜手產業先進打造中醫藥、醫學科技完整學習空間。 業師計畫. 透過系學會規劃課餘學習模式,在地產業技藝傳承。 義診. 學以致用、關懷偏鄉醫療。 與我們聯繫.
99學年度學士後中醫學系招生試題、參考答案及釋疑結果(PDF) 交通資訊 義守大學交通圖 (HTML) 義大客運 (HTML) 義守大學首頁 交通資訊 招生資訊網站導覽 Address 校本部 高雄市84001大樹區學城路一段1號 招生組電話:(07)6577711轉2133~2136 招生組 ...
學士後中醫學系. 2023-11-01 09:23:49. 【大學部】113學年度學士後中醫學系招生簡章公告. 一、網路報名登錄時間:113.01.23 (星期二)09:00至113.02.02 (星期五)15:00止。. 二、郵寄繳交報名表件時間:113.01.23 (星期二)至113.02.02 (星期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筆試 ...
公告主題. 【大學部】113學年度學士後中醫學系招生考試榜單公告. 【大學部】113學年度學士後中醫學系招生考試成績通知單寄發及總成績組距公告. 【大學部】113學年度學士後中醫學系招生考試之答案釋疑結果公告. 【大學部】113學年度學士後中醫學系招生考試 ...
請列印報名表件,並於郵寄繳件截止日 [113年2月2日 (星期五)前],將所有列印之報名表及報名所需之相關證明表件郵寄至本校學士後中醫學系招生委員會,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義守大學經多年籌備,於今年六月正式通過教育部核定,成立學士後中醫學系,成為南台灣唯一具有中醫學系之大專院校,日後將為台灣培育更多優秀的中醫師與研究人員。 義守大學於16日 (星期四)在燕巢分部大樓C棟10樓舉行揭牌儀式,儀式中由義守大學校長傅勝利首先致詞、並有考選部主祕林光基、天悅飯店董事長沈德村、前台灣大學校長陳維昭、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名譽理事長巫水生、前中國醫藥大學校長謝明村等貴賓蒞臨指導。 考選部主祕林光基表示,在南部成立學士後中醫學系,除了提高南部醫療品質,也更能照護南台灣民眾的健康;未來政府將考量縮短修業年限,讓學有專精的醫學人才能盡早踏出校門,為民服務。 義守大學學士後中醫學系主要是培育中醫基層全人醫療人才、臨床醫學各科專業人才、科學實證醫工及生物科技研發人才。
2023年5月18日 · 一、112學年度學士後中醫學系招生考試榜單及報到相關注意事項,敬請參閱下列附加檔案! 二、本次考試「結果通知單」於112年5月18日(星期四)以<掛號>郵寄給正、備取生(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不再另行寄發通知),敬請留意收件! 三、報到日期:正、備取生均須於112年5月23日(星期二)09:00至112年5月29日(星期一)16:00前完成網路填寫就讀意願,並列印紙本郵寄報到,依規定將應繳驗文件備齊,以掛號寄至「84001高雄市大樹區學城路一段1號 義守大學學士後中醫學系招生委員會」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若應屆畢業生因故無法於報到時間內繳驗學歷證明文件正本者,須另簽「缺學歷證明切結書」,並依切結書上規定期限內完成繳驗作業。
義守大學. 112. 學年度學士後中醫學系招生【 重要日程】. ........................................ 諮詢服務一覽表. ........................................................................................................... II. 壹、報考資格 ...
sevenchin. 今年有幸中國醫和義守都上榜了, 考前發願如果有上榜, 要分享我的準備心得給各位考生, 以下分成個人背景、備考心態【我覺得這是最重要的】、各科準備方式、面試、筆記及考古題分享幾個部分。 我有考過109、110、111的中國,和109、111的義守, 109是裸考、110是上完課程但還沒複習, 111的中國則是剛好上榜,不管是筆試多錯一題或面試少一分就沒了,非常感恩! 先報上成績: 111中國醫-- 筆試262.2(國81.8、化38.3、英85.9、生56.3),面試93 雖然面試不是很高, 但以筆試成績(面試標準260.4)而言應該也算靠面試翻盤吧!
義守大學. 110. 學年度學士後中醫學系招生【 重要日程】 .................................................... 諮詢服務一覽表. ....................................................................................................................... II. 壹、報考資格.